來自台灣的「台北暗殺星」電玩隊,13日深夜在洛杉磯舉行的「英雄聯盟」電玩大賽,以3:1擊敗韓國隊,捧回100萬美元獎金。
但贊助台灣隊的本土廠商卻只有宏碁與雷蛇兩家(另兩家是外商),明碁卻贊助俄國隊。廠商決定贊助哪國的選手,應該是有其市場策略,而且這也是個別廠商的自由。但觀察別國選手獲得多家他們本國廠商的贊助時,反觀我們的廠商卻這麼看衰自己國人!
當然可以贊助別國選手,但至少留個1%或甚至0.1%的贊助額給自己國人吧!
GDC1 wrote :
gp65cj04 wrote:
體育和電玩的情況類似...(恕刪)
雖說樓上的是反諷,但是事實上也是如此。規規矩矩工作賺錢的沒人要報導,少數一兩個人好像賺了大錢就拼命報導,弄得一堆小孩真以為走那途就是賺大錢的王道,˙講的通通不聽了。但是錯過了學習的黃金時期,後悔了之後,消耗掉的人生與時間又要去找誰賠?
結果咧,王建民現在何在?曾雅妮家境又是如何才能栽培出來?是不是有人說發光發熱只要瞬間就夠了?
天才不是人人可以學習的好榜樣,凡人才是凡人可以好好學習的好榜樣!...(恕刪)
他們拿冠軍 新聞大幅報導正常吧!
再說有人因此鼓勵小孩去打電動嗎?
TPA的隊員不也強調 有夢想就去實現
有人鼓勵孩子打電動嗎?
就是因為台灣這種想法的大人太多!很多小孩只能放棄夢想 去讀自己不擅長的書 結果只能做22K的工作
關閉廣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