影片內容為他等了近快三十幾秒後疑似看到路口行人號誌快換燈號了~(緣開始倒數轉紅)對方便開始加速衝過馬路(時速約為四十到五十
),而此時我爸爸在另一邊騎過去時因來不及閃避導致先行滑倒後,機車擦撞對方的右前方的保桿,然後被計程車司機前輪壓過,致命傷是胸腔內出血急救無效。對方的說法是他衝紅燈時先看左邊所以來不及看到我爸爸,我們提問為何第一時間不停車,對方則說第一時間受到驚傷來不及停車~。
此案已經刑事案件~對方三萬元交保。影片從對方衝紅燈到撞到我爸爸都還是紅燈,所以對方百口莫辯。在這裡想請教各位大大們,由於過失致死是公訴罪,所以剩下的我們要面對到的是民法的部份。
不過我和家人是想先辦完身後死再來處理,在這段期間想先了解在民事案件我們有甚麼要準備的,以及談判過程該如何跟對方討賠錢的部份。(可要求之範圍)
目前所知對方是個人自小客車營業,只有強制險。然後對方強制險公司已和我們連絡了~保險部分大致上已處理一個段落了~那談判的內容想請教我們該如何談合理的賠嚐呢?
不知道該發甚麼版,所以還請大大們不吝賜教。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