請問各位大大們,想問關於特休的問題
勞基法規定做滿一年有七天的特休
小弟的公司上班時間是八個半鐘頭(八點至五點半),這樣是算一天
那我請一天的特休是算一天8個小時還是8.5小時??
有那位大大也有遇到類似的問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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scott_lu wrote:
8.5小時是扣除午休...(恕刪)
你的算ok了吧,我前一間公司更離譜,如果我星期五或星期五下午請特休,不好意思,不僅是那天沒錢領,連同星期六和星期日也算進去扣。
意思就是說如果我請的那天往前或往後算有遇到假日,不管放幾天,業積獎金就扣幾天,而且請特休還不一定會過,一定要多想一些有的沒的理由,所以我們請假事由常常出現去銀行。
還有,我們號稱週休二日,其實是假的週休二日,遇到沒週休的,就拿你的特休來扣,颱風天或國定假日也是一樣啦,所以我們常常發現,要請特休的時候,只剩下一兩天或幾個小時,而且規定特休最少要請滿4個小時。
加班更慘,一個月限加4個小時,但是工作一堆,還叫你星期六要來加班,不過都會說的很好聽,會打電話跟你說,你就先來加,我星期一再補送加班申請單,結果一到星期一,馬上不認帳,裝傻...
所以你算好的,別怨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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