父母質疑校方安全措施沒有做好,剛看到這則新聞,有點無言以對,現在人是怎麼了,一點小意外就要"趁機"提出國賠,而且校方已經願意賠償四萬多(我個人覺得是有點多了),小時候掉幾顆牙不算什麼吧.家長還不滿意,打算要提出百萬國賠,這一筆敲很大喔.小朋友真是父母的寶呀.大家多生點小孩吧不過不要太過於保護了^^
家長沒知識吧~~國家賠償程序:(一)意義: 國家賠償,是指公務員因職務上之不法行為或怠於執行職務之行為或公有公共設施因設置或管理有欠缺,致人民權益遭受損害,而由國家負擔損害賠償責任之制度。(二)國家應負損害賠償責任之事由(即請求國家賠償之要件):1. 公務員、受委託行使公權力團體其執行職務之人或受委託行使公權力之個人於執行職務行使公權力時,因故意或過失不法侵害人民自由或權利,或公務員怠於執行職務,致人民自由或權利遭受損害者,國家即應負擔損害賠償責任(國家賠償法2Ⅱ、4Ⅰ)。2. 公有公共設施因設置或管理有欠缺,致人民生命、身體或財產受損害者,國家應負賠償責任(國賠3Ⅰ)。小朋友摔斷牙齒頂多跟學校有關吧~關國賠啥事阿??
關於這類的案件,恰巧敝校日前也遇到過。敝校的情形是學生上體育課上吊單槓時,學生自單槓上面掉下來,因而造成手肘骨折,因此家長也說要求學校賠償。我不知道現在家長的觀念是怎樣了,老師事先已經鋪上了兩層體操墊,而且老師也在單槓下面隨時預備接不慎摔落的學生,然而這個案學生因為太重了,連老師都接不住才造成摔傷。這樣家長還要提告,我不知道現在部分的家長是不是想把學校教育工作者當成提款機。難道要老師叫那個學生不要參與那個體育課程嗎?如果是的話,搞不好又來一個「剝奪學習權」或「體格歧視」的罵名。現在的教育,經過媒體、官員的「指導」下,越來越讓人迷惑了。
jeff641125 wrote:家長沒知識吧.......小朋友摔斷牙齒頂多跟學校有關吧~關國賠啥事阿?? ...(恕刪) 只要學校是公立學校,就屬公有公共設施,而且國賠法第三條第一項基本上是"無過失責任",只要能證明"跳馬"之設置管理確係有欠缺,且和受傷之間存有因果關係,國賠是有成立的可能.主張被告應賠償多少金額,是受害人的自由,不過,通常當原告搞清楚要先繳多少裁判費後,呵呵!大概聲明都會縮水好多倍的.這種事,應該就交給學生平安保險處理吧!個人認為,隨著人權保障的進步,高責任,高保費的時代就快來了,這是先進國家逃不了的宿命.
這是什麼時候的???沒貼全文一下~真不知道怎回應說~換個角度!來說可能我自己開車~去不小心撞到人,我要國賠!我要國賠..................原因1.政府把路做在那邊,害我撞倒人?2.政府沒有好好把關,讓我考過駕照,造成別人跟自己的傷害?3.政府沒有好好教育國民,害他讓我撞倒?4.政府沒有好好把關,讓車商沒有撞人預警裝置,害我撞倒人?或許別人有造成自己的傷害,但也要先檢視自己有沒有安全的使用工具怎麼每每都要別人賠呢?難不成,以後上課父母要跟身邊,因吃著也癢,玩那個也受傷!這樣才能保身!
victorleemh wrote:版規好像有規定不能轉貼新聞報導喔.. 所以版主還好沒貼全文, 不然就違反版規囉 我咧~規定還真多~不查......救被禁了........至少給個連結~要不然感覺沒頭沒尾1.至少讓人家知道有這件事~不是亂掰的2.至少讓我們更瞭解狀況,要不然又輪到兩軍相爭也不好啦~感謝你的提醒,有這條版規............
sony9 wrote:我咧~規定還真多~不...(恕刪) 我就貼個網址體育課摔斷牙女童求償120萬我也覺得現在家長真的覺得老師是提款機只要學生出個問題就要求一大筆的賠償老師上課已經教過分解動作,也說不舒服或不敢跳的可在旁邊看學生出事情老師馬上找回斷牙並帶她去冰敷,並通知家長協助就醫,事後更登門賠罪前面也說過老師願意賠償4萬元我想這些治療不需要4萬吧從報紙當中看到家長要求的金額從三十二萬元一路提高到四十四萬餘元,沒有讓步空間有點像是在斂財這樣學校如何上課,只要學生受傷,就要求大筆的賠償,太不合理了學生打老師,學生只要道歉就沒事太不公平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