直接將班表呈給勞工局讓他們直接以此裁罰,並回頭要求診所提供非自願離職書與該結算薪資,並明白告知:如果拒絕提供再轉呈勞工局再次開罰。(記得錄音存證)並就診所離職書上勞健保登錄上查明是否用工讀名義投保,如果是,就再提供給勞工局並告知診所以觸犯「業務上偽造文書罪」,因為你是正職,就算一個月也是正職人員。對這種心存僥倖只會凹新進人員的工作場所不必心慈手軟,該錄音該保留的文書資料保存起來,明白告訴他們:當月份薪資/資遣費/非自願離職證明書必須發還,否則就去勞工局申訴。祝好運 另覓新工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