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位大大你們好,小弟最近發生一件事情很苦惱
過年後收到一通銀行的電話說我卡費以遲繳1天,我通完電話後趕緊到銀行抽號碼牌繳費,
由於沒收到繳費單(事後發現是家人收起來,望了拿出來),
所以繳費時不知道明細就先繳費然後再請他們補寄明細給我,
後來發現明細多一條上個月未繳金額和罰款+利息,但我記得這筆款項我有去7-11繳納.
但事情過兩個月了,自己不對收據也沒收好導致無法對證,打電話去客服詢問,
最後答案是他們那裏沒有繳款資料,唯一辦法要我自己去繳款的7-11,
然後跟他們說要看兩個多月前某天繳費的監視器畫面,找到我自己的身影然後記下時間,
但是我就是有繳款為什麼發生這種事情我不僅要被白收一筆錢,還要花時間自己去找監視器?
如果過這麼久了找不到我就只能多繳這筆款項嗎?
這樣感覺銀行不是很土匪嗎...何況銀行說我這筆款項沒繳,請問為什麼都沒打電話或簡訊告知遲繳?
整個感覺被坑了! 至少學到收據都要放半年以上 ...
不知道有沒有網友有相關經驗怎麼處理..謝謝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