徵求1月6日凌晨4:55民權東路、吉林路口車禍目擊者


第一次在01 po文,希望藉由廣大網路的力量尋得車禍目擊者,還原真相伸張正義!

今年1月6日凌晨4:55分駕車行駛於民權東路西往東方向,經過吉林路口,被吉林路南往北行駛之
機車攔腰撞上我的車輛右側(當時我的號誌為綠燈)。

事後機車騎士稱他是行駛於民權東路西往東方向,被我從後方追撞,並且要告我。

經詢問交通大隊及管轄的民權一派出所,路口的監視器沒有拍到事發經過。

懇求當時現場的目擊者,協助還原真相、伸張正義、還我清白,如蒙挺身作證必當厚酬致謝。

(請版大不要刪文,並歡迎轉載以協助尋得目擊者)
現在才發文會不會有點九?
如若像機車騎士所說得行駛方向
應該可以調到沿路的路口監視影像
反之
只要調到另一條路線影像即可證明機車騎士說謊
希望對您有幫助
你的車子是車側的撞擊痕或是車頭的撞擊痕,有這麼難分辨嗎 ?

如果對方撞你,機車車頭一定會有撞擊,查不出來嗎 ?

感謝#2、#3回覆之寶貴意見!

我最大的錯誤,就是被撞的當下,認為錯在對方而沒有停下來察看,想說路口監視器會拍到,警方調查就會知道事發經過及肇事原因。而事後被對方捏稱是我追撞他,現在還被以肇事逃逸嫌疑偵查。

後來去現場察看,的確有一支監視器的角度是對著路口,但向交通大隊調閱交通事故初步分析研判表(事發
後30天以上可向交通大隊免費調閱),交通大隊說沒拍到事發經過。而向該轄區之民權一派出所確認是否
有該路口之錄像,則是回覆已經被蓋過去了,沒有儲存下來。

我已經提供車輛被撞擊的照片給警方及檢方,由於是事後提供,還不確定被採證、接受的機會如何。而看警方拍攝的對方機車受損照片,的確車頭有撞擊破損,車尾也有受損,但是是整塊掉下來,懷疑是對方當下製造被撞的跡象(車尾整個掉下來的部分是完整沒有破損的,根本不是被撞的樣子,而像是人為硬拔下來,這個部分我亦會再向警方、檢方反應)。

最重要的還是希望有現場目擊者,如有行車紀錄器拍到之畫面更佳,可以協助還原真相。

economicer wrote:
感謝#2、#3回覆之寶貴意見!

我最大的錯誤,就是被撞的當下,認為錯在對方而沒有停下來察看,想說路口監視器會拍到,警方調查就會知道事發經過及肇事原因。而事後被對方捏稱是我追撞他,現在還被以肇事逃逸嫌疑偵查。

後來去現場察看,的確有一支監視器的角度是對著路口,但向交通大隊調閱交通事故初步分析研判表(事發
後30天以上可向交通大隊免費調閱),交通大隊說沒拍到事發經過。而向該轄區之民權一派出所確認是否
有該路口之錄像,則是回覆已經被蓋過去了,沒有儲存下來。

我已經提供車輛被撞擊的照片給警方及檢方,由於是事後提供,還不確定被採證、接受的機會如何。而看警方拍攝的對方機車受損照片,的確車頭有撞擊破損,車尾也有受損,但是是整塊掉下來,懷疑是對方當下製造被撞的跡象(車尾整個掉下來的部分是完整沒有破損的,根本不是被撞的樣子,而像是人為硬拔下來,這個部分我亦會再向警方、檢方反應)。

最重要的還是希望有現場目擊者,如有行車紀錄器拍到之畫面更佳,可以協助還原真相。


這樣恐怕無解了,事故當下沒有停下處理,對方當然是追這您打...

economicer wrote:
懇求當時現場的目擊者,協助還原真相、伸張正義、還我清白,如蒙挺身作證必當厚酬致謝。...(恕刪)


花錢雇證人?
對方撞上你,你直接開走?
為何不停車察看?
一般被撞也應該會停下車處理吧?
現在真的有點晚了

看到的人搞不好已經不記得自己幾號看到的

希望你可以找到能幫助你的人
謝謝各位的回應!

被撞的剎那很驚嚇、緊張,畢竟開車超過15年第一次發生這樣的事,也不曉得是不是故意製造車禍
搶劫,凌晨很疲累很想趕快回家,路口監視器應該有拍到整個經過警方事後可以釐清肇事原因和
責任...腦中瞬間閃過幾個念頭,我一度想停下來,終究沒有,維持等速離開現場,這是我最stupid
的錯誤。

花錢買證人應該不是正途,就不考慮了。

當時副駕駛座有載人,我會請他做證;如果有目擊證人看見撞擊經過,就更能還原真相了。

另外亦想請維修廠提供維修、檢診證明,證明我的車頭(保桿、水箱護罩)沒有撞過、修過,受損
維修的部位是前葉子板、右前門、右後門。

總之,盡量收集相關證據,希望檢方能明辯是非公正辦案,絕對不能讓闖紅燈撞人又捏造的對方
得逞。(不知道我是否能夠公佈對方的姓名跟車號?)
那裡是麥當勞和麗緻酒店的路口
都是24小時有人上班的
可以去問問看當天值班人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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