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一次在01 po文,希望藉由廣大網路的力量尋得車禍目擊者,還原真相伸張正義!
今年1月6日凌晨4:55分駕車行駛於民權東路西往東方向,經過吉林路口,被吉林路南往北行駛之
機車攔腰撞上我的車輛右側(當時我的號誌為綠燈)。
事後機車騎士稱他是行駛於民權東路西往東方向,被我從後方追撞,並且要告我。
經詢問交通大隊及管轄的民權一派出所,路口的監視器沒有拍到事發經過。
懇求當時現場的目擊者,協助還原真相、伸張正義、還我清白,如蒙挺身作證必當厚酬致謝。
(請版大不要刪文,並歡迎轉載以協助尋得目擊者)
economicer wrote:
感謝#2、#3回覆之寶貴意見!
我最大的錯誤,就是被撞的當下,認為錯在對方而沒有停下來察看,想說路口監視器會拍到,警方調查就會知道事發經過及肇事原因。而事後被對方捏稱是我追撞他,現在還被以肇事逃逸嫌疑偵查。
後來去現場察看,的確有一支監視器的角度是對著路口,但向交通大隊調閱交通事故初步分析研判表(事發
後30天以上可向交通大隊免費調閱),交通大隊說沒拍到事發經過。而向該轄區之民權一派出所確認是否
有該路口之錄像,則是回覆已經被蓋過去了,沒有儲存下來。
我已經提供車輛被撞擊的照片給警方及檢方,由於是事後提供,還不確定被採證、接受的機會如何。而看警方拍攝的對方機車受損照片,的確車頭有撞擊破損,車尾也有受損,但是是整塊掉下來,懷疑是對方當下製造被撞的跡象(車尾整個掉下來的部分是完整沒有破損的,根本不是被撞的樣子,而像是人為硬拔下來,這個部分我亦會再向警方、檢方反應)。
最重要的還是希望有現場目擊者,如有行車紀錄器拍到之畫面更佳,可以協助還原真相。