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軍人酒駕肇事,三讀加重刑責"有無違反憲法的平等權啊?

想請教版上懂法律的大大
這樣的立法有沒有違反憲法?
憲法:
1.平等權:指人民在法律上不受差別對待的權利。

2.自由權:指人民有各種自由,國家不得非法加以干涉或侵犯,含人身、居住遷徙、意見、祕密通訊、信仰宗教、集會結社等自由。
3.受益權:指人民向國家請求享受利益的權利,含生存、工作、財產、請願、訴願、訴訟和受國民教育的權利。
4.參政權:指國民有參與國家政治的權利,含選舉、罷免、創制、複決及應考試、服公職之權

今天立法院通過"軍人酒駕肇事,三讀加重刑責"
是不是就違反了平等權??
還是只要立法通過,軍人就該矮一截?
立法不是不應超過憲法?
那對執法的警察?公務員?教師?勞工?漁民?農民?
是不是也要特別立法來處分?
那各縣市政府也可以訂特別處罰條例嗎?
那是不是一國好幾治啊?

那在法律之前的平等權要如何定義?解釋呢?

立法院上午三讀通過《陸海空軍刑法》修正案,
直接定義,「吐氣所含酒精濃度達每公升0.25毫克或血液中酒精濃度達0.05%以上」
,就可處2年以下有期徒刑,還可併科30萬元以下罰金,
且三讀通過的酒駕標準,比行政院提案版本0.55毫克、0.11%以上還嚴苛。

軍人若酒駕肇事,致人於死從現行的1到7年有期徒刑,
提高到3到10年有期徒刑,
致人重傷從現行6月到5年有期徒刑,
提高到1到7年有期徒刑。
感覺...真的有點問題
如果...把這個條文加到陸海空軍刑法
應該會好一點
最好的解決方式
應該是所有的酒駕刑責都加重~

m531215 wrote:
想請教版上懂法律的大...(恕刪)

身分不同...

軍人的話,可以朝"特別權力關係"那個方向去思考~~~~

為何不是所有的人民酒駕都加重刑罰??

m531215 wrote:
想請教版上懂法律的大...(恕刪)

m531215 wrote:
想請教版上懂法律的大...(恕刪)


憲法是大綱而已

請參閱其他特別法..

另外,別再把憲法貼出來讓人笑..

1.平等權??..偷竊700比貪汙8300萬..判的重?到底哪邊平等?..之前還有在路邊偷摘花的,被抓去關一個月?.

2.自由權?..警察都把抗議民眾拖走,拿竹竿戳?..哪來自由權?.

3.受益權?..這好像是規定人民必須卯起來繳稅繳罰款給國家,國家受益吧?..

4.選舉罷免創制複決?...台灣目前只有不怎麼完整的選舉權,其他根本沒有..

怎樣呢?..要來去告總統違憲嗎?..還是來去告行政院長?..還是告立法院長..

等那些大法官解釋出來,中華民國應該換四五任總統了....??...還有中華民國??


只有軍人實在不妥,應該把執法的警察一起那入

不過在台灣,警察遇到自己人酒價通常都會吃案,因為搞不好下一個就是自己酒駕..
m531215 wrote:
想請教版上懂法律的大...(恕刪)

陸海空軍刑法
這樣可以

m531215 wrote:
想請教版上懂法律的大...(恕刪)


拿小族群開刀

他們絕對不敢搞公務人員

因為自己會痛

高階將領都有配車

酒架跟本輪不到他們

抓些小兵有屁用嗎
究竟
特別法律關係
軍人
受刑人
公務員
學生
老師
都有過大法官解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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