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圖片來源:http://www.mobile01.com/topicdetail.php?f=601&t=2987327&last=43944479
想弱弱的問一下,八個月來版上有哪位用一塊錢在小惡魔市集買到任何東西並跟大家分享一下嗎?
Mister Seventy Eight wrote:
去年01為了宣傳小惡魔市集,推出了一塊錢能做什麼??企劃。還不惜在別人的網站上面打廣告
想弱弱的問一下,八個月來版上有哪位用一塊錢在小惡魔市集買到任何東西並跟大家分享一下嗎?
Mobile01系統服務員 wrote:
您好
與您說明,帳號在停權期間屆滿,需至站務站發文申請復權已行之有年,檢視該位會員於2010年申請復權時,即已有在站務區發文申請如下:
http://www.mobile01.com/sitemanage.php?mode=detail&t=1810590
且這樣的方式,也僅是希望會員可以確實了解並同遵守站上的版規及公告,並非僅針對特定一位會員。
您現在也可以在站務區中看到許多會員在停權期滿後所發的復權申請,不了解站方要求會員"kshs22"先協助說明是否願遵守版規的回覆,與您來訊所述的"公平原則"有何砥觸?
另外,停權期間除了依會員違規情節大小而有異之外,會員過往的違規停權記錄也會列入考量,檢視該位會員過往的違規停權記錄也並非只有一、二次而已,停權天數累加至180天也是有將上述的記錄列入考量因素之中。
且復權與帳號使用本人方為相關,如該位會員不願意說明是否願確實遵守版規及站上公告,站方也無法協助其進行復權,因此站方自然也不會協助發起"放雄中大出來"的投票活動。
如您與其他會員希望早日看到該位會員復權通過,也許您可以直接告訴該位會員,請之考量是否願遵守站上版規及相關公告,再來訊告知系統服務員後續協助。
否則,無論您在站務區中如何發文申請,都無助於該位會員進行復權。
最後,站務區非為閒聊與趣味專版,且站務區仍受討論區規則規範,也請您協助留意。
謝謝。








可可拿鐵 wrote:
怎麼這隻狗上次看還很呆,今天看變成奸商臉呀〜〜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