看不懂現在酒駕修法不過是關一下跟罰錢而以,對於錢多跟關一陣子而以的想法的人跟本不痛不癢,可憐到那些被酒駕造成傷害的被害人跟家屬,根本沒有得到應有的懲罰。
如果酒駕抓到不管有沒有肇事都先10鞭,如有肇事至人於死或傷先鞭在去關,然後都不能用罰錢抵,這樣多少能嚇阻最大吧
海綿大師 wrote:
大哥我是在說酒駕你說...(恕刪)
我也是認真的回答你阿!
既然人家的好,我們學不到,那它們國家談不上人權的保守變態做法又有多少國家認同!
根本鞭刑就是一種很白癡的法制,老古董的中國系統嗎??
犯錯就是20大板,還是夾刑,遊街,還是剁頭?
捨摸年代了!
學那種退化的刑罰國家,很多國家都覺得新加坡這種刑度很丟東方人的臉!
乾脆學回教國家算了!
走回頭路~
酒駕就是照現行法制走,都很嚴了!
要上銬坐牢,要罰大錢,有出人命還要打官司,最多就是這樣!
不然是能怎摸作~請問~這是一個民主國家!
你認為法律是你想怎摸作都不用合法討論嗎??
這次最嚴格是因為那名女醫生,不是因為一般人被撞死!
沒有一名年輕菁英的犧牲,我不認為其他人能讓立委加速修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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