親友親身經歷,提醒各位小心
A於8891刊登出售車輛之訊息,某天晚上B約看車,碰面當天B帶了C同行,並於當場要求試開,A同意後坐上副駕駛座後,B卻將車輛開往偏僻暗路後藉口撞到東西後停下,A的車門被打開,被外面埋伏的D持棍棒毆打後塞入後座,雙手被膠布綑綁,眼睛.嘴巴也被膠布貼上後控制押送至某大樓小套房,隨行物品包含錢包.證件.手機等等均被拿走,並被索討提款卡密碼.
被綑綁20小時期間雙手.雙腳.嘴巴都被膠布束縛,並被D看守著,A一直被控制至隔天晚上6點時,B告訴A,
A的車輛已被B過戶,B"很有誠意"買車,希望以私下分期方式購買被過戶的車輛,B並簽署本票數張,並要求A簽立和解書.讓渡書.汽車買賣合約書後釋放A.A被拿走的手機B告知已損壞無法歸還.
A獲釋後檢查提款卡內被提領了數萬元
上述內容我已盡量簡述,目前該案已進入司法階段,不便詳述
親友後來報警後才知道.車子於A被控制期間就被B開去讓車行收購了.提款卡提領畫面為E提領(此案共有4名歹徒.B為主嫌)
已對4名歹徒提告強盜.妨礙自由.傷害.偽造文書.侵占
親友目前想要回車子(被警方發公文至監理站設定無法過戶了),卻被警方提醒車行為善意第三人,恐怕得透過私下協調付出不等金額才有可能取回車子.檢視警方取得B與車行簽屬的汽車買賣合約書,A的名子被B冒簽給車行了.
親友現在很煩惱,被打得全身是傷.車被搶走出售過戶給車行.現在想要回車子卻可能還得付錢??
法律條文也看不懂,有懂這方面的專家嗎?