話說我本人上禮拜四到某間85度C去應徵工讀生
面試時老闆娘跟我說試用期三天,這三天沒有薪水
等試用期結束後才有薪水,但是這三天每天去的時間大概都兩三小時而已
我那時覺得OK,反正不差那幾小時的錢.....後來老闆娘就叫我禮拜五開始上班
就這樣連續工作三天後
禮拜天晚上我工作時間到的時候
老闆娘就跟我說因為今天店長不在
所以他明天會請店長跟我聯絡
看是不是要繼續上班
結果禮拜一我等了一整天的電話
都沒有跟我聯絡
到了下午快六點我就主動打電話過去找店長
我問店長說怎麼都沒跟我聯絡
結果.........店長聽了一頭霧水
他就把電話轉給老闆娘
老闆娘就說(我們開會後覺得你比較不適合這個工作)
我聽到後就說(喔,謝謝)
我想請問的是...
難道雇主要請員工離職的時候都不需要通知員工嗎?
如果我昨天沒有主動打電話過去
我不就今天還在傻傻的等他的電話...
而且...如果覺得我並不適合這份工作的話
是否應該要在我去的第二天就跟我說呢?
硬是要讓我做了三天的白工
之後還要我自己主動打電話去詢問才知道我沒被錄取
這讓我覺得我似乎是去那邊當了三天的義工...
我打工這麼久第一次碰過這麼不負責任的店家...
有興趣知道是哪間85度C的人在PM給我吧!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