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位同學跟我抱怨說
她被房東欺負了
房東在合約上面玩文字遊戲
大概內容如下
租約從95年九月開始至明年96年八月
房租五千
說學期結束時要搬走阿
現在六月底了
房東叫她趕快搬走
可是她的房租繳到八月
但合約上說學期結束時要搬走
最後訥一條
由於第一次在外租房子 所以沒有注意到
房東不曉得在惡劣什麼
講說房子有網路
之後騙進來後講說自己得跟其他室友合牽一條
又說可以把鞋子放在房間內
之後又反悔說不行
朋友來家裡吃飯
房東說這樣得要加一個人的費用
最重要的是房東是位警察
求助板上的大大們
該怎麼讓這種惡房東環出錢來呢
或是有其他補救辦法
stupidboyu wrote:
一位同學跟我抱怨說
...(恕刪)
首先我認為要先清楚知道租房子事情的始末..不要單聽一方的講法..
房東既然會請你同學趕緊搬出,相信一定有他的理由..站在房東的立場租房子當然是租的越久越好.
找房客也是很累的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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合約期限問題,通常你錢繳到何時..就住到何時..相信不論是不是學期結束,這都站的住腳..
在反應方面,這類的事情通常是學校教官,或生輔組在處理.相信一定可以解決.
問題真鬧大了,房子也不好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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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認為在去和房東談清楚比較好,去的時候多找一些壯漢一起去,第一較安全.第二有人證在場.
1.他要你6月搬,房租繳到8月,請他退錢囉!
合約有定日期,當然依日期為準...
定8月,錢也收到8月,當然是租到8月..什麼學期結束,我以前還暑修,8月才畢業耶.那不是8月學期才結束.
難道房東警察要說他不識字嗎?
2.不想提前搬,他也不能怎樣啊!
只能向法院提出強制執行,如果租約有公證,可以不經訴訟........
東西放在屋內如果房東敢亂動他就慘了,告他侵占,偷竊....
要不請他去鄉鎮公所調解委員會調解...
方法很多,要知道保護自己,可是不要當澳客喔!!
真的不爽的話!去國稅局檢舉他逃漏租賃所得!9成房東都沒報稅!
敎你檢舉逃漏稅,我應該不會被停權吧?

千萬不要做不理性的事喔,不是有南部大專講師去縱火,真是害死人還害死自己!!!