請問01版上的大大,小弟上個月剛報完稅(我也是誠實納稅人),是用採列舉扣除額電腦填完打印出來,然後去新莊稅捐處上交相關資料,得到最下面一張收執聯(蓋個藍色的章);但最近發現抽屜還有幾筆可以加入扣除額的項目漏了..請問我該怎麼補上去阿?還來得急嗎?
湖濱一號 wrote:非常感謝!因為報完稅...(恕刪) 按規定所有的列舉資料必須在6/11號之前寄送國稅局.icewalker wrote:好像在某一期限內可以...(恕刪) 不是稅捐處,應詢問國稅局.
另外寫申請公文連同相關憑證寄給戶籍地的國稅局申請更正扣除額,依規定稅額核定後就不能更改,6月11日是資料送件日期,不是核定日期,稅額要完全核定還要一段間,所以現在申請還來得及。或者帶著相關資料,連同申報當時印出來的收件存根聯,親自或委託他人跑一趟國稅局申請更正就行了。不過要先計算一下,到底能省下多少稅,如果只有一點點錢,那還不如算了,畢竟時間保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