妨害名譽案
我想請問大家我今天收到傳票,是被告妨害名譽,我不知道告訴人是誰,但我卻可以猜出是誰,去年我告鄰居在網路上毀謗我,我上警局提告,經過偵查庭之後,就被檢官打回票,案件不成立
今日收到此傳票我很訝異,也沒上警局,直接寄來我家,也不是掛號,備註欄還寫,如果和解,請帶和解書到庭,
請問大家傳票備註欄都會這樣寫嗎?
文章關鍵字

劉爸 wrote:
我想請問大家我今天收...(恕刪)


你的通知單上面原本是"他"字

然後括號交查字

代表一開始是由檢察官處理

列他字

後來檢察官覺得還有東西要調查

所以發交檢察事務官調查

改列交查字

現在應該是調查完

案件要終結了

所以傳你們兩造來

看你們有沒有要和解

然後檢察官就要做成處分書了

如果樓主還是不放心的話就直接打給書記官

問清楚一點
真得很感謝您,我真的是一頭霧水中,不過看完之後安心多了


劉爸 wrote:
我想請問大家我今天收...(恕刪)
文章分享
評分
評分
複製連結

今日熱門文章 網友點擊推薦!