好像在考民法.....看來都沒公証吧?B未經許可就隨便拿A的東西可能會算侵占OR不當得利.一直頂讓的店面可能厝底壞. 好厝底的能持續經營下去.1 當初AB合約若有寫退租要恢復原狀, 那A就要照辦.2 合約寫多少押金就該退多少, 不過可扣除因A造成的損壞.3 AB已終止契約, 那C就該找B談, 因BC有合約.good luck.a1227905368 wrote:朋友A跟房東B租賃一...(恕刪)
louissvs wrote:好像在考民法.......(恕刪) 1.是要恢復原狀 但朋友A是3手 是接第2手頂讓 房東B要他回復成第1手2.合約就是寫5萬 但是房東B說不租了 AC違約跟賠償問題呢?3.AB並沒終止契約 甚至叫A回復成1手 才願意歸還合約 是B不願意租C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