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急!!!!] 租屋糾紛!! 請問板上懂法律的先進!!

事情的始末是這樣子--------------------------------

我與我女朋友,以及同學A(以下簡稱A)原打算合租一公寓
經過再三跟A確認過之後,表示沒有問題,一定會住,所以放心的簽約了

簽約內容為一般文具店可以買到的租賃契約,麻煩的是!! 因為太相信A了,所以合約上的名字只有我的
名字,但簽約當天,三人都在場(我+女友+A),房東也很清楚是三人合租

麻煩的事來了!在簽約過後幾天,A突然表示說不能入住,害得我及女友必須連帶違約(房租不夠入住)
她告知房東後,房東表示需要按照契約上內容,賠償一個月租金(8000元)
房東很清楚我們違約是因為A的原故,但理當向我收取違約金(合約上只有我的名字)


現在A的態度就是,他家沒有錢,付不出8000元,擺爛,完全沒找我們商量
甚至對我們沒有一絲絲不好意思的態度,每次討論,他就是一句「我們家真的沒錢」做結論
而且溝通過程中,不斷表達出我們先付錢,她再慢慢還(誰知道會不會人間蒸發)

房東表示不肯讓A分期還,必須在6月底還清8000元,不然可能循法律途徑

我請教過我當警官的朋友,他說雖然白紙黑字上沒有A的名字,但只要房東肯做證,情況應該對我們
有利,建議我們快去調解委員會,免的到時畢業了離開學校,連人都找不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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拿出8000塊,雖然不是大數目,但對學生來說已經是1個月的生活費,況且A的解決誠意及態度實在是
太差勁!! 所以我及我媽都KIMOGI都非常不好,從一件事,就可以看清一個朋友的人格

我從這件事真的學到教訓,因為合約上沒A的名字,現在我才會這樣惹上麻煩!!
加上我跟女友都太相信A了!(之前跟A交情真的不錯),大家簽約一定要明明白白

我想請問各位先進的是,如果上調解委員會,對我們有利嗎?

建議把事情經過貼在公佈欄
最好提供影音檔供人下載

再找人分租>>應該可以吧

這種人若無特殊理由真不可取
直接跟他父母要錢解決吧
如果家長也耍賴 那我會很服氣的自己付
畢竟8000認清一家人 值得
趕快找另外一個人合租
比較實在

合約上
你真的比較吃虧
(我不知道你這樣會有什麼勝算
除非你想花時間在來返法庭上)

調解委員會不是法院
他只能協調讓A甘願一點付錢而已
可是從內文看到A的態度
那麼皮
我想調委對他沒有用
就當一次經驗
得饒人處且饒人

人生總有周轉不過來的時候............

保持個朋友總比多個敵人好

也許日後的貴人就是他也不一定喔~~~
我愛老婆&兒子&Aida Yua http://dacota.pixnet.net/blog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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