請問各位先生小姐帥哥美女我兩年前退租後,因為房東去北京出差三個月,好死不死我搬走是他第一個月連絡不上,搬走後打掃的非常之乾淨,鑰始乖乖放在桌上後就離開了可是!!房東手機打不通!!因此就沒有追討這筆8千元的押金直到最近我在整理房間才想起這件事,也有順利連絡上房東,但房東總有藉口說要再查查 算水電費,過了好幾天~~~他下個禮拜三要回北京上班不知道要怎麼辦捏!!!小弟在此請教各位有沒有什麼方法可以解決這件事啊?P.S.房租契約還在我這