簡單敘述一下
上個禮拜在7-11門口牽摩托車,因為停的位置比較靠近斜坡,坐上車後踢掉腳架,就不小心直接往下滑了,按煞車也沒效了,因為斜坡距離也很短,就直接撞上停在斜坡出口處紅線上的汽車右後葉,為了避免之後糾紛麻煩一堆,當下是直接報警處理,警察來拍照,做筆錄,然後我和車主一起去警局留案簽名,今天理賠人員打電話來,說車主把車牽去修,並報價了,問題是車主報修的地方多了很多不是我撞得的地方,右前方和右前方車門下的刮傷等等,因未有疑問就和理賠人員去警局看筆錄,結果發現筆錄上真的有寫那些地方,我是當場跟值班警察說,我當初簽名時,並沒有那些部分,值班警察是請我明天早上等那警察有值班時,再去看一次,當場我是先將今天看到的筆錄先拍下來,回家與同事和家人檢查簽名筆跡,發現簽名的筆跡不是自己的,與信用卡等等都不一樣,雖然前面兩個字有像,但是第3個字就不像了,主要是名字筆劃太多,簽到第3個字,失去耐心,我的筆劃就會變潦草,而且警察應該也幫車主簽名,兩個簽名有些地方都有些像

現在問題是,明天我去警局應該怎樣處理,如果警察拿出原本筆錄就放過還是.....提告之類的

當初沒有想過在警局做的筆錄自己也要先拍下來,不然就沒有這些問題了
enter705411 wrote:
簡單敘述一下上個禮拜...(恕刪)


基本上除非有靠山

不然無解...

找立委幫忙了 議員沒用了

我有親戚犯了一件小事情結果筆錄被警察動這動那的

原本一年左右的罪最後弄到要九年多...

證人我們也找出來了

法官還是照判


可能台東的法官都是如此爛吧
我回來啦~

enter705411 wrote:
簡單敘述一下上個禮拜...(恕刪)

你可以和他講我發現你偽造筆錄
修車費用你幫助處理
不然就告發你

恭喜你找到人幫你車修車費了
我是台南這邊~
在7-11門口,我等等騎去看看有沒有攝影機會拍到好了

理賠人員是說,車主停紅線,責任是37分,他3我7
目前右後葉理賠人員是報9千多,加一些其它的,就變幾萬塊左右,無法理解,就這樣的金額,警察就跳出來改筆錄


enter705411 wrote:
當場我是先將今天看到的筆錄先拍下來,回家與同事和家人檢查簽名筆跡,發現簽名的筆跡不是自己的



知法犯法那警察可以有得玩了
告那警察偽造文書他這輩子就完了

哈哈哈霏翔 wrote:
我有親戚犯了一件小事情結果筆錄被警察動這動那的
原本一年左右的罪最後弄到要九年多...
證人我們也找出來了
法官還是照判...(恕刪)


震驚了...
科技如此進步的台灣,連筆跡都無法鑑識....

你那位親戚不會就傻傻去蹲9年吧...?
-------------------------------

回樓主,想辦法把證據拍下來,去買即可拍好了,7-11就有賣了
這是底片的,絕對足以當證據
跟警察講話的時候記得要錄音
要是警方不認,就去申請筆跡鑑識,然後直接提告,警察擅自更改筆錄,這是刑事案了
要是他們想吃案,找媒體吧...
令我猶豫的是...這件事我該用什麼樣的態度處理
大事化小,賠自己該賠的部分結束他,還是像樓上說的,變成我需要跟警局談和解..談賠償
應該是無解了
你也去找民代求情說不定會比較有幫助
一碼歸一碼
你不要賠叫他上法院告
告的時候筆錄再去申請鑑定
要小心利用這事叫警察代賠會不會變成恐嚇或其他罪
===如果看到我在賣東西,那就是帳號被盜了。===
天天白日夢 wrote:
一碼歸一碼
你不要賠...(恕刪)



樓上說的好,我知道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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