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告:自2013.11.1起 ,婦女戴胸罩和穿內褲是違法的 ,因為戴胸罩犯包二奶罪, 穿內褲犯包庇罪。男人穿……內褲更嚴重,犯窩藏槍支彈藥罪, 一經發現, 一律繳槍, 現場銷毀彈藥。務必請各位奔走告知。出門前先行自我檢查。
粉紅色口紅 wrote:公告: 自2...(恕刪) 先別管那些亂七八遭的腦殘公告了~下面這些比較重要 安安幾歲?住哪裡?有缺異性朋友嗎?如果可以我願意讓我的臉頰試你的口紅印 開放掛號開始~我號碼牌是1號 (書僮沒穿內褲~~~out)