不知道這問題適不適合在這問
小弟我在台中租了小套房
前陣子房東A有來問要不要繼續住
我有回答要繼續住,隔壁室友也知道我要繼續住
三個禮拜前我不在房間,房東A跑去問隔壁室友我什麼時候要搬
他知道我還要住有跟房東說,不過後來也只好說再問問我
兩個禮拜前有別間的人搬東西來
我知道房東A也有來 (有聽到聲音),但卻沒要來敲門說明清楚 (或許以為我不在)
我正好要出門所以有出去找了一下房東A
他卻說:我不是要搬走? 而且跟別人收了我那間的訂金了
我有很明確的跟他說我有說過要繼續住,他卻說她真的忘了不記得有這回事
然後他說要打電話問問房東B (A是B的妹妹,雜事都他在管)
當天晚上我有事比較晚回宿舍,回去後對面室友轉達我說房東A希望我還是搬
我生氣的是他要我搬也不直接打電話告知我本人
上禮拜六(7/7)那天早上對面室友搬家,房東有來卻還是沒來找我
我因為前天晚上熬夜所以在睡覺,是事後隔壁室友跟我說的
直到現在都沒主動聯絡我過
不好意思,故事落落長
我租期到7/30
請問如果我執意不搬的話,在法律上會有什麼問題嗎?
(租賃契約上沒寫期約到期必須強制搬離這項)
因為我打算過兩天在主動聯絡房東
所以先問問最壞的打算
有熟識法律的可以幫忙解答一下嗎?
還是有什麼好的建議提出來給小弟參考一下
感謝各位耐心看完,謝謝!!
chenjean wrote:
1.租約上有沒有簽訂...(恕刪)
1.有 到7/30
2.也有 要在租期到前一個月告知
問題就在這裡了
昨天房東來有好好談了一下
他五月時有來問第一次要不要住
我有說要回家問問
他不僅說她沒印象我說過這樣的話(我強烈懷疑是說謊),而且直說我說要搬
他後來有來問第二次說你決定怎樣? 我說要住
所以我才說上面她說謊
而且他也說沒問這次的印象
他又說她帶下個房客來看房間時我也說我不住了
這也是說謊
因為我根本沒看過他們
而且有人來看房子的時候我根本都不在
所以我就問說:你擅自開我房間給別人看?
他說沒有,不會沒經過我同意開給人家看
又一個謊
我問對面室友他說有幾次我不在他都有開給人家看
根本就沒半次有通知我的
我在六月初就有告知要住,至少兩次,最後一次是6/29 (也在租期前一個月了)
結果他六月中就簽約出去而沒告知我
請問有什麼好的處理辦法呢?
法律上我站的住腳嗎?
(因為也各說各話)
合約上也沒寫出租人違約賠償之類的條規,必要的話要怎麼索賠呢?
應該也不會繼續住下去了
只是想討個公道
謝謝各位撥冗回答!!