房間租期到卻要續租的問題? (後續發展)

不知道這問題適不適合在這問

小弟我在台中租了小套房

前陣子房東A有來問要不要繼續住

我有回答要繼續住,隔壁室友也知道我要繼續住

三個禮拜前我不在房間,房東A跑去問隔壁室友我什麼時候要搬

他知道我還要住有跟房東說,不過後來也只好說再問問我

兩個禮拜前有別間的人搬東西來

我知道房東A也有來 (有聽到聲音),但卻沒要來敲門說明清楚 (或許以為我不在)

我正好要出門所以有出去找了一下房東A

他卻說:我不是要搬走? 而且跟別人收了我那間的訂金了

我有很明確的跟他說我有說過要繼續住,他卻說她真的忘了不記得有這回事

然後他說要打電話問問房東B (A是B的妹妹,雜事都他在管)

當天晚上我有事比較晚回宿舍,回去後對面室友轉達我說房東A希望我還是搬

我生氣的是他要我搬也不直接打電話告知我本人

上禮拜六(7/7)那天早上對面室友搬家,房東有來卻還是沒來找我

我因為前天晚上熬夜所以在睡覺,是事後隔壁室友跟我說的

直到現在都沒主動聯絡我過

不好意思,故事落落長

我租期到7/30

請問如果我執意不搬的話,在法律上會有什麼問題嗎?

(租賃契約上沒寫期約到期必須強制搬離這項)

因為我打算過兩天在主動聯絡房東

所以先問問最壞的打算

有熟識法律的可以幫忙解答一下嗎?

還是有什麼好的建議提出來給小弟參考一下

感謝各位耐心看完,謝謝!!
還是搬吧,基本上看起來房東應該不想你繼續住下去,所以你還是搬家會比較好,現在房子應該很好找吧,一大堆套房都是要出租的,但是如果你相要繼續住的話,就要看合約上的寫法了,有沒有說不續租的話要幾個月前通知,(租賃契約上沒寫期約到期必須強制搬離這項)這一條的另一個意義是期約到期你也不能繼續住/////因為這是房東的房子,不是你的
= = 怎既然有確定要繼續住,怎不快點跟房東溝通好
要是換成我是房東,租約期限快到了,我也會想找房客.
不過你房東錢都收了,還是快點去講講吧.
鬧到法律,以後相見也尷尬.
咕*
謝謝兩位大大提供意見

我想我明天就會打電話給房東了
1.租約上有沒有簽訂到期日?
2.租約上有沒有明訂舊房客有優先續約權?
3.即使房東不願意租給你,也必需要給你有找其它房子的時間

建議各位:租約與房東簽好後,可以請律師公証;屆時可以直接請法院強制執行履行合約內容(如毀約的賠償...)
chenjean wrote:
1.租約上有沒有簽訂...(恕刪)


律師公証......................

那每個學生租屋............需要公証嗎??

契約通常是每到半年 或者一年打一次吧

我覺得房東.....應該沒有意思要租給你了吧

我覺得還是搬家......免得..強住....會造成以後的不便

種種問題的產生
chenjean wrote:
1.租約上有沒有簽訂...(恕刪)


1.有 到7/30
2.也有 要在租期到前一個月告知

問題就在這裡了
昨天房東來有好好談了一下

他五月時有來問第一次要不要住
我有說要回家問問
他不僅說她沒印象我說過這樣的話(我強烈懷疑是說謊),而且直說我說要搬

他後來有來問第二次說你決定怎樣? 我說要住
所以我才說上面她說謊
而且他也說沒問這次的印象

他又說她帶下個房客來看房間時我也說我不住了
這也是說謊
因為我根本沒看過他們
而且有人來看房子的時候我根本都不在
所以我就問說:你擅自開我房間給別人看?
他說沒有,不會沒經過我同意開給人家看
又一個謊
我問對面室友他說有幾次我不在他都有開給人家看
根本就沒半次有通知我的

我在六月初就有告知要住,至少兩次,最後一次是6/29 (也在租期前一個月了)
結果他六月中就簽約出去而沒告知我

請問有什麼好的處理辦法呢?
法律上我站的住腳嗎?
(因為也各說各話)
合約上也沒寫出租人違約賠償之類的條規,必要的話要怎麼索賠呢?

應該也不會繼續住下去了
只是想討個公道

謝謝各位撥冗回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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