內容已刪除,麻煩請管理人員代為刪除此主題,謝謝
1) 手機一開始是客戶弄丟的. 所以沒有你插手的話, 那手機的下場一樣是不見.
2) 你做錯的是把手機交給一位你不認識的人看管....
如果是我的話, 我會跟對方說"真的很不幸妳的手機不見了, 本公司會盡力找出那位私自占有手機的人"
如果我是丟手機的人, 我並不會怪你, 可是我會要求你們公司調影像抓人
那位管理室的人應該有很大的機會出現在別處有攝影機的地方吧? 這就是你的工作去調閱記錄了. 畢竟把手機交給那位帶著手機消失的人是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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