小弟目前面臨一個問題

有個工地是集合式住宅別墅社區.有管委會的.但每塊土地都是獨立產權

社區自訂的營建規範有一[屋頂形式必需為斜屋頂]

請問懂法規的建築人或學法的大大.社區管委會可以自訂營建署沒有的法規來限制所有權人住宅樣式嗎?

目前社區都是屬農舍式樣的建築.小弟的建築風格是平頂式現代建築.引來管委會的抗議

我想問.管委會的規範可以凌駕營建暑的法規?可以限制所有權人嗎?

目前小弟只能將平屋頂再加上一塊看起來突兀的斜頂來合乎社區規範..................



以下是營建署2003年.針對低樓層建築斜屋頂的討論結果
----------------------------------------------------------------------------------------------------------------------
營建署為改善城鄉風貌之屋頂美化措施,組成專案小組推動落實。
【摘要】
為改善城鄉風貌之屋頂美化措施,案經本署邀請各界專家學者及專業團體組設「對低層建築物及建築物頂層或屋頂層美化措施」專案小組,並於三月七日召開第一次工作會議。
【內容】
營建署署長柯鄉黨日前指示為改善城鄉風貌之屋頂美化措施,邀集各界專家學者及公會團体組成專案小組研商探討,第一次與會人員具體意見包括:
(一)建築物鼓勵設置斜屋頂、而非強制性,應由設計者整體考量。
(二)新的建築物設置斜屋頂部分:宜設於二三樓低層建築物、屋頂平面圖採負面表列、局部高低層設計等。
(三)既有建築物設置斜屋頂部分:二三樓之平屋頂建築物,由建築師、專業技師簽證、公益性設施、一定比例、給予容積獎勵(不能超過20﹪)、前後左右之相鄰建築物簽署同意書等。
(四)屋頂僅建築模式之一,以簡單樸素為原則。
(五)透過公有建築物或部分地區,如「旗津」、「愛河」兩岸等指定地區,率先推動。如「旗津」、「愛河」兩岸等指定地區,率先推動。
原研議會議名稱建議修正為「為改善城鄉風貌之屋頂美化措施」等內容營建署特依據以上各發言意見,草擬鼓勵推行要點,同時就涉及區域、都市及建管等法令之規定,由署內部相關單位整合後,再行召開會議研商。

以下是當年建築人對限制斜屋頂的看法
---------------------------------------------------------------------------------------------------------------------

斜屋頂防違建?走入死胡同!
政府修法 建築師嗤之以鼻 無法改善都市景觀 美學亦受限制

摘自中國時報 2003/2/17


丁榮生 / 台北報導

針對斜屋頂條例,昨日接受採訪的建築師與建築史家,幾乎一致反對。他們認為不能以法規限制設計,企圖以單一斜屋頂設計,就能達成改善都市景觀的目的。至於現行都市建築違建氾濫,他們認為,更不可能由法規限制設計的單一介面來解決,那是建築管理執法決心的問題,不是限制設計就能達到立法目標。

聽聞五層樓以下的低層無電梯建築,政府有意修訂建築法與建築技術規則,朝強制規定為斜屋頂型態,以解決長久以來平屋頂被增建違建的問題。歷年常獲國內外建築獎肯定的名建築師姚仁喜說:「這個法規一旦定下來,連國人最崇敬的世界級日本建築名師安藤忠雄,都不能在台灣作設計了合理嗎?我堅決反對!」

安藤忠雄向以設計清水混凝土低層建築塑造豐富空間層次,表達建築的文化精神向度為專長,但其設計幾乎都為幾道牆面界定空間,且多數作品為平屋頂,屢為國際建築界推崇,因此姚仁喜嘲諷「斜屋頂條例」一通過:「不只安藤,其他白派建築大師如李查麥爾、葡萄牙建築名師西薩等等,至少數十位世界級建築名師此後都禁絕來台,因為他們都將因斜屋頂條例,不能在台灣做設計。」

不只姚仁喜反映激烈,剛獲英國年輕建築大賞的建築師林洲民,也以「千萬不可」,呼籲修法單位應及時煞車。而熟諳各先進國家建築史發展的東海大學建築系教授郭肇立也認為:「斜屋頂條例,是全世界前所未聞的建築法規,我認為設計美學,根本不能用法規來限制。」

由於這是典型的法規引領建築設計方向,姚仁喜認為,台灣建築管理部門常以法規手段來規範普遍問題,但卻又以防弊心態來訂定法規,執法卻又鬆懈無比,以致於「建築師設計才華被限制得死死的,卻又導致使用者胡亂糟蹋建築,以致有全世界難得一見的不良都市景觀。」他說,斜屋頂有斜屋頂的構造方式,強制規定造型,可能無法解決屋頂違建而又限制設計美學,不可不慎。

郭肇立對此比喻為,如同限制汽車一定要有車頂,日後敞篷車都違規。他認為,法規是最低限度只要原則規範就好,專業的建築管理是讓建築設計有所發揮,甚至能突破法規的條框才是重點。

由於台北市已有士林基隆河廢河道地區、內湖與木柵住宅重劃區,皆以都市設計審議手段強制區內建築皆作斜屋頂,昨日姚仁喜、郭肇立、林洲民都異口同聲,要大家看看這些地方的斜屋頂設計,「有改善台北市都市景觀嗎?」

至於藉由斜屋頂設計來限制違建,姚仁喜說:「違建是建築管理的後段執法議題,斜屋頂設計是設計美學,兩者混為一談,不只是張冠李戴,更是典型的執法無能卻走一條逃避責任的路徑」。林洲民也認為,修法者以為斜屋頂設計是解決屋頂加蓋違建這個都市管理議題的唯一出路,他強調,這會使已百花齊放的台灣都市景觀,走入一條更無迴旋的死胡同。


---------------------------------------------------------









管委會應該沒有權力制定建築的形式吧

除非那個區域是經過都市設計規範必須統一屋頂形式材料色彩高度 等等

你可以詢問縣市政府的都市設計課或都市發展局

小弟現在在大陸工作的內容有部份就是幫當地政府做都市的規劃

再大陸地區很多開發地區都是由政府籌組所謂的管委會,

但是在台灣的管委會應該是社區所自設的,通常跟政府無關

所以只要符合都市設計(有些地區不在都市設計的範圍之內)您的建築還是可以有不同的設計

相反的如該地區是由都市設計所規範必須做斜屋頂 斜率多少 往哪各方向斜 單斜或雙斜 等等的規範就必須依據規範設計

但規範是死的設計是活的


vinka1979 wrote:
管委會應該沒有權力制...(恕刪)


同感

請管委會提出此規定之法令依據即可

以上
管違會功高震主
將己身自立於憲定機關為管違院
自頒斜屋頂條例

其實以國外來講
通常都是當地的委員會
為了當地原有建築式樣的保留
才會訂定關於建築式樣的規定
這些通常政府是沒有法律規定的
但是樓主最好想一想
現在來找你"協談"的都是你的鄰居
而當你犯"眾怒"大概當地也住不下去了吧.....
其實斜屋頂或是平屋頂都是一種設計的表現方式
能不能設計出合理與美觀的建築才是最重要的吧

而大師的作品則是把建築當作藝術
我是這樣想啦
當你的建築是一般民眾看了就讚賞的建築
那這樣還有人會管你設計成哪種式樣?
因為當基本的美學為大家所公認
那就會變成藝術了....

而且說真的
台灣的法律是讓你"鑽"的
所以關於法律大可不管
而且台灣又不像外國
都審會審核你的建築會不會破壞當地的天際線
會不會破壞當地的環境或整體景觀
在台灣你只要在檢查時裝一下
通常都會過關(因為如果要抓,自己也會被抓到)

adwer wrote:
能不能設計出合理與美觀的建築才是最重要的吧

而大師的作品則是把建築當作藝術
我是這樣想啦
當你的建築是一般民眾看了就讚賞的建築
那這樣還有人會管你設計成哪種式樣?
因為當基本的美學為大家所公認
那就會變成藝術了....



要當藝術看待可能有問題...............

在屋頂加一塊頂其實還可以用手法去完成

只是目前接觸到的委員會成員.對所謂的別墅認知還停留在[斜瓦才是別墅]

而且在跟委員會閒聊時讓我感覺到[房子看起大]讓他們很感冒(小弟善用獎勵車位)

還有委員會打算下修容積率跟庭園退縮.希望未來進駐的房子蓋起來比他們小.才不會被比下去

我是第二波進駐的地主.也多一條道路維護費.只收不退

而且收費是既往不究!已完工戶一毛都不用出(目前委員會成員都是已完工戶)

私底下還有委員問我.他的現有住宅如何改可以看起來比隔壁大.真是讓人

而且現有住戶二建加蓋比比皆是.卻要總幹事嚴格把關後營建戶的違建問題.一但發現立即報建管單位


算了..........

我在想.我是該再用點心思把斜頂完整的加進去.還是故意把斜頂做的唐突以示抗議..............


因鷹架未拆.小弟用小畫家修一下圖







有沒有建築先進可以給點意見............




請問一下樓主這個是新建還是增建, 有向當地建管機關申請建築執照嗎? 有的話就是照當地的
都市計畫規定或自治條例中的相關規定來檢討建築法規, 管委會自己訂的規定是不能凌駕之上
的, 但如果是沒有申請的話, 就算照管委會規定來蓋也是違建吧
雖然管委會自己訂的規定是不能凌駕之法律上
但是管委會的管理也是為整個社區美觀為出發
我這大樓管委會就是強迫不能加鐵窗,外牆也不能外掛任何東西包含冷氣等
這樣對房價外觀都會好
"公寓大廈管理條例"可能管不到集合式住宅別墅社區
若是你要硬幹,只能說大家都會再見面,見面時就難看
https://www.flickr.com/photos/aquamojo/sets/
請問管委會的規範是多數住戶的共識還是管委會硬幹的?!

若是多數住戶的共識, 為何您就不能犧牲一點自己的設計要求呢?!
沒必要搞到跟所有住戶撕破臉吧?!
http://www.zhe-feng.com.tw/
管委會的規範表面上是多數人的共識, 實際上都是少數人在硬幹

建議你不要理會管委會的要求, 就說自己的預算已經用罄
如果要增建斜頂又要保持房屋原有的風格
開個300萬好了, 全數由管委會負擔, 否則此事無限期擱置
我就不信有哪個凱子願意出錢幫人裝潢房子
像你這種有設計感的房子, 加個紅瓦真的浪費了

其實也不用擔心跟其他住戶撕破臉
只要不要跟住戶們硬著對幹, 讓他們說他們的, 你照樣蓋你的房子
你們來找你, 就用推的..閃的, 不要正面衝突就好了
反正就是一個字, "拖..............", 日子久了, 別人也懶得理你了

文章分享
評分
評分
複製連結

今日熱門文章 網友點擊推薦!