請教各位網友
若遇到外國遊客在捷運上 隨地小便 or 吃泡麵吃零食 or 佔著博愛座 or 隨地吐痰or 不排隊 , 好聲規勸他 ; 他卻無理大聲反駁不聽規勸 .
請問各位網友會如何處理 ? 叫捷運保全有用嗎 ? 還是叫媒體比較快 ?
ocean6570 wrote:
確定找捷運保全有用 ...(恕刪)
可以的。臺北捷運系統旅客須知
三十五、 大眾捷運法第50條:有下列情形之一者,處行為人或駕駛人新臺幣1,500元以上7,500元以下罰鍰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