地點 新北市
事由 遭同行檢舉
改補習班是由兩位教學十年左右的老師
負責課輔與英文補習
授課處是1f普通住家租賃
裡面學生不多
其中有些較弱勢的家庭小孩 (單親 父母收入不穩)
因而欠繳學費
但裡面的老師還是讓學生繼續上課
假日也會免費幫學生加強課業
其中的老師月薪不到三萬
還做了好幾年
單純只想簡單回饋社會
結果只因有位學生先前從知名美語轉來
不久該補習班就立刻被舉發 教育局稽核 禁止設立
否則要罰5-25w
該補習班 暑假盈餘只有幾千塊。 聽說只有2千多
如今被逼上此路
請問可有應對之道
讓有熱忱的老師與弱勢的學生有生存的空間
請各位不吝指導
惡魔咆哮 wrote:
目前可能會偏向 2
我也不是教育體系的 不是很清楚
不過這社會就是這樣M型化
有錢的上貴族學校
沒錢的就多努力。老天褓蔽
先講一篇很冷血且符合法令的事
1.定期開班
2.公開對不特定人招生
都符合『補習及進修教育法』的規定,所以,未立案而招生,被檢舉剛好而已
(誰叫你違反法令,這樣對那些合法業者不公平)
法令:
第六條:
短期補習教育,由學校、機關、團體或私人辦理,分技藝補習班及文理補習班二類;修業期限為一個月
至一年六個月。
第 24 條
未依法申請核准立案,而以補習班或類似補習班名義擅自招生者,由直轄
市、縣 (市) 主管教育行政機關命其立即停辦,並公告之;其所使用之器
材、設備得沒入;其負責人處新台幣五萬元以上二十五萬元以下罰鍰;經
處罰鍰後仍不遵令停辦者,得按日連續處罰。
依前項規定所處之罰鍰,經限期繳納,屆期仍未繳納者,由直轄市、縣 (
市) 主管教育行政機關移送強制執行。
所以,不要扯到什麼M型化跟弱勢的問題,大家不照法令走,那立法是裝飾的?執法是好玩的?

守法業者就活該?老師自己都不守法,教出來的學生就算脫貧,只怕之後也是如某個曾經位高權重,
但如今卻身繫囹圄的那位一樣。
這個社會總是會有許多遊走在法律邊緣的事
難道所有開餐廳的包含小吃店 都會乖乖開發票 消防檢驗安規合格過關才開業
補充一下該補習班還有一半是安親班
讓我也覺得奇怪 是最近景氣不好嗎?
小小的安親補習班 小朋友也頂多十初個
這樣的比例還真的有點偏高了
如果是我自己的小孩 為了繳費的問題
要上課又沒錢繳 父母與孩子壓力必定也很大 更何況是單親
還有家長繳費 金額全部都是百元鈔
諸如此類的......還有別的...不想太詳細描述
如果是你 不覺得心痛嗎?
這世界早就欠卻太多同理心的人了
越來越冷漠 才會有捷運殺人事件這種事頻頻傳出
當然還是感謝你提出法令的部分作參考
只是對這感到無奈

裡面的小朋友還很天真的說要幫忙找新的地方承租
真不知道要說是好傻好天真

katsumi wrote:
先講一篇很冷血且符合...(恕刪)
惡魔咆哮 wrote:
我想閣下的生活必定算是優渥
這個社會總是會有許多遊走在法律邊緣的事
難道所有開餐廳的包含小吃店 都會乖乖開發票 消防檢驗安規合格過關才開業
補充一下該補習班還有一半是安親班
讓我也覺得奇怪 是最近景氣不好嗎?
小小的安親補習班 小朋友也頂多十初個
這樣的比例還真的有點偏高了
如果是我自己的小孩 為了繳費的問題
要上課又沒錢繳 父母與孩子壓力必定也很大 更何況是單親
還有家長繳費 金額全部都是百元鈔
諸如此類的......還有別的...不想太詳細描述
如果是你 不覺得心痛嗎?
這世界早就欠卻太多同理心的人了
越來越冷漠 才會有捷運殺人事件這種事頻頻傳出
當然還是感謝你提出法令的部分作參考
只是對這感到無奈
裡面的小朋友還很天真的說要幫忙找新的地方承租
真不知道要說是好傻好天真
優渥稱不上,勉強混口飯吃

剛剛說了那是冷血的第一篇,再來溫暖的第二篇
其實,你這個案例我覺得很簡單的切割就對了。
首先就是,到底是【補習班】?還是做【慈善】?
這點你要分清楚,正常來說,補習班不會是做功德的,它必定是設立人(班主任)的營利行為
(你說只有賺幾千元,那也是賺,也是有收『正常』的學生,而有收入)
(老師只領3萬不到,還是有領啊)
請把慈善跟事業分開來吧。
老師想做慈善,有很多的管道(我記得有些社會團體還是某些基金會,有在做免費課輔之類的活動)
可以做,沒必要把『自己的事業 - 補習班』賠進來。
若是想繼續『輔導』已經知道的『弱勢學生』,那老師也許可以考慮單獨針對他們做一些適當的措施。
也許是固定日期、固定時間,幫弱勢的學生輔導課業。或是其他更好的做法(一定有,這點當事人
最了解怎麼做)
再來講講補習班的籌設、立案問題。
流程:
1.籌設
2.1申請室內裝修合格證
2.2辦理建築物公共安全檢修申報
2.3辦理消防安全設備檢修申報
3.立案會勘
4.申請扣繳單位統一編號編配
其中,最大的問題一般會是在2.1~3的部份,沒有你的建物資料,我無法幫你判定會有什麼問題。
但是從你的描述中『授課處是1f普通住家租賃』,大致推論
1.面積不大
2.裝潢簡單
可是,偏偏這兩點又都有致命傷
1.面積是否在200㎡以下(約60坪)?
2.室內隔間是否與『建築物原核准』不同?
若兩者均為『是』,那很抱歉,你必須委託合格的『開業建築師』幫
你申請『流程』中的2.1室內裝修合格證。同時你的裝修材料必須符合防火材料的規定,
其他若涉及外牆、違建,又是一堆問題。
同時,還要委託合格的『消防設備師』幫你簽證並規劃消防圖,以及辦理消防安全設備檢修申報。
補習班的籌設、立案在教育局這端都是小問題,麻煩問題都在建管、消防這塊。
想解決目前的困境,短效快速的做法,當然是乖乖聽話避免罰款,長線有效的方案,
就是對症下藥,逐步解決問題。
講了這麼多,不知道你有沒有歷經過學校老師私設補習班的那個年代呢?

當時學生放學後,有交學費的學生就一個一個的去老師家,還得注意不能一群同學
一起進去,以免督學發現

也許後來是為了避免這類的狀況,再加上政府開始注意公共安全的問題,還有某些補習班
的收費退費問題叢生,所以針對補習班的設立開始設立了很多的條件&限制,
因此,法令的規定就在那邊,要不要遵守是你的決定,但是不要被政府噹了後,
就開始哀哀叫的說政府對你不好之類的,
你舉的例子也很爛
惡魔咆哮 wrote:
這個社會總是會有許多遊走在法律邊緣的事
難道所有開餐廳的包含小吃店 都會乖乖開發票 消防檢驗安規合格過關才開業
這些違規的餐廳,它被檢舉之後的處理應對是什麼?出來抗議政府法令不合理?
出來說自己很有愛心?應該不是吧?
應該會有抗議政府法令不合理,但還是鼻子摸摸,要不歇業(像師大夜市部份商家)、要不搬家,
除非你能找到很多人(或是有學生證的人
)去幫你佔領立法院,要求修改補習進修教育法
你應該也是出社會的人了,也一定知道就是有些不公不義的事情,也有些公平正義的事情,
大家不是應該持續追求公平正義,消弭不公不義,讓社會持續進步嗎?

喔~對了,我跟你應該不會很熟,可以不要私訊嗎?謝謝。
ps.很簡單的,先避避風頭吧,同時想辦法找出『兇手』,然後正本清源,這樣可以暫時消弭問題
ps2.對了,你還講到有『安親』的問題,這個再多加一個問題出來,狀況會更複雜,對政府
部門請儘量把事情單純化,越複雜對你不見得有利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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