那場機車擦撞在十字路口,母親騎機車綠燈起步5公尺,就和一台左方自稱搶黃燈的年輕人相撞,因為撞擊力道太大,母親右邊的臉著地、右手臂、右腿都大面積的瘀傷和小部分的擦傷,年輕人則是車和人都沒事,交通隊做完記錄之後,母親覺得是小車禍問年輕人要不要和解,2000元就算了,但年輕人說是黃燈他又沒有錯,還好他沒受傷,不然應該是母親要賠他錢,後來母親上救護車,開了診斷證明要休息五天。下午我父親打電話給年輕人,希望他能跟母親道歉,畢竟是長輩因為你受傷了,但年輕人的態度依然是我又沒有錯,還說不然你去告我啊...
很不幸的調了路口監視器鏡頭部分被擋住,沒有拍到車禍現場,但能證明的是我母親是綠燈、年輕人過路口的那秒是黃燈,對的!黃燈一共三秒、他在最後一秒搶過了,因為路口很長有48公尺,因此在42公尺處與母親的機車擦撞,就我來看這是一場雙方都有錯的車禍,但母親氣的是年輕人的態度,與年輕人見面之前我只聽母親和父親說他講話很兇,一直要找你吵架的樣子,我也只聽聽而已
在調解委員會來函要進行第一次車禍協調會時,我真的見識到甚麼叫做講話咄咄逼人,自己也有疏忽造成對方受傷,一點歉意都沒有,一直重複著若他有受傷就換他要告母親,當下真的是非常生氣,但那時初判表還沒有出來,母親的傷勢也尚未痊癒,協調會時說等初判表下來後再約第二次協調會
初判表出來後結果是因沒拍攝到車禍畫面,因此無法判定。因為那時工作很忙,沒有立即處理,又過了一個多月此時母親的傷勢已經好的差不多,母親平常是有在吃齋唸佛的人,她已經選擇放下,傷好了身體舒服了氣也過了,只是我跟她說不要告他過失傷害就不要告,不過保險理賠的部分還是請年輕人處理,因此傳短訊給年輕人,問他方便的時間和請他與負責保險理賠的人一起到第二次協調會,結果年輕人回給我的是:【抱歉我很忙,若我無法證明令堂無闖紅燈或超越停止線的影片或照片,沒有再談的必要,以上】這句是原話重現,當下我真的是氣到想殺人

我去GOOGLE下載了衛星圖、確認路口平面圖、計算了路口的距離、比對交通隊畫的事故現場圖,確認了從年輕人的紅燈停止線到車禍點的距離,到現場同一時間確認的黃燈的秒數,以及上網查的法規黃燈秒數最長就是三秒,比對路口攝影他過路口的時間和撞車的時間確認了這傢伙超速的事實,他在做筆錄時強調他沒超速(他不知道有種東西叫數學嗎?),也確認了母親一定是綠燈的事實,母親是有錯誤沒錯,因為她沒看清楚路口清空了沒就過了綠燈,但對方有足夠的時間黃燈停車(黃燈已經亮了2秒,後方也沒車),但他選擇硬闖賭自己是不是過得去,而且有超速的事實。我也很疑惑那傢伙在筆錄時說是我母親撞他,如果是我母親撞他為何是我母親往右邊倒,而不是他往左邊倒?為何他會毫髮無傷?我律師朋友告訴我,我所提出的這些證明就足夠證明他過失傷害的責任比例比較大
就在我信心滿滿(其是是氣憤滿滿

所以這一刻我放下了,我傳訊息給年輕人說我母親不願意提告,但他知道我母親是綠燈、他自己超速搶黃燈,律師說我提告一定會成功,請他之後做人要厚道,祝他未來的音樂之路一切順利,然後我就把他設立手機黑名單了,因為我怕他再回訊息給我看了我又要中風了...
好!最終只想對他說這句話 Shame on you!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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抱歉更新 母親是往右倒, 是我KEY錯邊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