小弟有時加班到很晚,到家時已經接近半夜,家裡樓下已無位置停機車,去附近找位置,最後在旁邊巷子一停車場旁找到位置停好機車(旁邊也停了好幾台,所以我確認這個位置是可以停機車的,地上沒有停車格,也沒有檔到別人進出)問題是早上上班時看到一紙條貼在車上,上面內容是"此巷道空位是給此巷居民停車用,非此巷弄之居民請停自家巷弄"並把我的車移出道旁邊請問一下這樣不准別人停是合法的嗎??若不是合法,我可以如何反制??
之前在羅斯福路靠師大路附近巷子裡 (現在應該還在)有一戶門口地上鎖一台故意打橫的腳踏車占車位我那天找地方停機車時,剛好那台腳踏車騎走不在,我就把機車停在地上有鎖的位置結果裡面有個女的跑出來叫我不要停我說那找警察來看看我可不可以停牠就閉嘴了....(重點是回來後車沒被破壞)
honwen2157 wrote:早期有些巷子真的是一...(恕刪) 現在還是很多阿像無尾巷 基本上都是共同持份如果沒有所有地主都答應劃紅線那不管是哪個政府機關 都無法對無尾巷內的汽機車做出裁罰因為這還是私人地那樓主的部分......被移就被移阿除非你找到攝影機告對方但你需要搞清楚那個地方到底是公有道路還是私有地要是你停的地方是無尾巷 屬私有地可能你還會被告 侵占私有土地建議 摸摸鼻子就算了 不然你還能怎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