請教各位大大~

約一年前於桃園市透過仲介買了一間房子跟一個車位,房子與車位均有獨立產權(有權狀),每月也都有按時繳交管理費,與仲介簽約合同上也註明車位號碼為B2-18,管委會也告知車位是我們的,近期接到管委會告知,一位自稱為車位所有權的人(投資客)告知要與我們換B2-34之車位(位置不好,出入不方便),我們並不想換,對方又提不出證明說這車位是他的,現在對方要告我們,請教各位大大幾個問題?

1.這跟仲介,前屋主,管委會..是不是都有關係?如果對方提出證明 那是不是仲介跟前屋主涉嫌詐欺?
2.對方告我們後,下一步驟是什麼?我們要如何做呢?

只想求一個真象~~~~

感激不盡~~~~

提不出證明?? 你管他,白紙黑字,他是黑道嗎? 說他的就是他的喔。 所有對話記得錄音,出言恐赫,告死他 。

roger1688 wrote:
請教各位大大~約一年...(恕刪)
魯迅說: 若是從奴隸生活中尋出美來,讚嘆、陶醉,就是萬劫不復的奴才了。
先收集你車位所有權人是你的證據,口頭不算,要白紙黑字,

如合約書,或第一任屋主跟建商購買時的合約書或車位平面圖,管理費繳款單上面是否有註明車位號碼。

如果收集好了,就不怕他告,提出證據後一定勝訴的。

更何況他拿不出證明文件的話也告不成(侵占罪)。

再反告他 誣告罪並要求賠償律師費審判費或精神撫慰金。
他如果使用詐術要跟你換好車位

應該是你先告他詐欺才對
...真相不就是只有你才知道嗎=.,=

不然 隨便一個路人甲 拿他的物品要換你的物品

你不肯 還怕被對方告? 本末倒置嘛

重點是車位權狀是持分的應該說是地下總坪數去分出幾個車位,而我只占其中一個車位約7P,權狀上也無顯示是哪個位置.....
若是依仲介之合約書上之註明及有繳交該車位之管理費收據是否可證明這車位就是我的呢?

另第一任屋主跟建商購買時的合約書或車位平面圖??這要跟誰要呀?

Thanks~
roger1688 wrote:
重點是車位權狀是持分...(恕刪)

>1.權狀上面不會寫~但是公寓大廈管理規約上面會寫某戶約定專用哪一個車位~
>2.車位管理費收據也應該會有車位號碼,也算一種證明。
>3.找管委會主委或是前屋主或是賣你房子的仲介去把你們大樓的公寓大廈管理規約找出來即可證明。
>4.車位平面圖及公寓大廈管理規約都會有一份正本收放在縣市政府工務局的使照科,所以可以去這個單位櫃台調出來影印(會問你理由,因為有隱私權問題,一般都不同意讓人調閱,你就說你是屋主,現在車位有產權糾紛所以來調圖及資料,要帶雙證件及權狀證明),但是A4影印一張不便宜,大圖更是坑人了~XD
感謝大大回覆!
小弟大概有方向了!

謝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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