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前陣子出國
買了那種很夯的水鑽手機殼
原本打算要送朋友的
但後來沒送出去
於是PO在網路上低價賣
一天
一個大大PO留言要購買
也都約好要面交
在面交完以後他突然拿出警察證明
還對我笑 (是笑怎樣的........
然後我還問他說警察也喜歡這個喔
最後才知道我觸犯什麼商標法
於是就跟去做筆錄了 囧
其實我是想問被釣魚怎麼辦.......
2014/08/14補充說明
做筆錄的狀況:
就被帶回警局做很制式化的筆錄,說明商品來源,
販售原因,以及在何時被警方以現行犯逮捕回警局
還有一開始是否知情觸犯商標法,等等的
因為我一開始不太清楚
我以為是我盜用製作商品才算,而且我是買來的所以就PO了......
一路上我有一直問警察是不是這樣會有犯罪紀錄或是罰款
他們說因為是有人檢舉我所以他們才來抓
不然他們也沒這麼閒閒沒事做
再來因為我不是故意販售而且量小(3個)
所以他們會幫我跟檢察官說明,盡量以不移送這個方向去做
也會幫我跟檢舉人說明我不是故意販售這個重點
只是我怕後面會又有什麼事情這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