被釣魚怎麼辦


前陣子出國
買了那種很夯的水鑽手機殼
原本打算要送朋友的
但後來沒送出去
於是PO在網路上低價賣

一天
一個大大PO留言要購買
也都約好要面交
在面交完以後他突然拿出警察證明
還對我笑 (是笑怎樣的........
然後我還問他說警察也喜歡這個喔
最後才知道我觸犯什麼商標法
於是就跟去做筆錄了 囧

其實我是想問被釣魚怎麼辦.......

2014/08/14補充說明
做筆錄的狀況:
就被帶回警局做很制式化的筆錄,說明商品來源,
販售原因,以及在何時被警方以現行犯逮捕回警局
還有一開始是否知情觸犯商標法,等等的

因為我一開始不太清楚
我以為是我盜用製作商品才算,而且我是買來的所以就PO了......

一路上我有一直問警察是不是這樣會有犯罪紀錄或是罰款
他們說因為是有人檢舉我所以他們才來抓
不然他們也沒這麼閒閒沒事做
再來因為我不是故意販售而且量小(3個)
所以他們會幫我跟檢察官說明,盡量以不移送這個方向去做
也會幫我跟檢舉人說明我不是故意販售這個重點

只是我怕後面會又有什麼事情這樣........

Sayhey wrote:
前陣子出國買了那種很...(恕刪)




釣魚是警察引誘你犯法


你都已經先po網賣 所以沒有釣魚的問題

舉例 原本一個女生沒有要援交賺錢 只想單純上網交友
警察就以一次多少錢 給你幾萬包養 送你名貴包包之類的 引誘少女援交
當女生赴約援交之後警察就當場抓人 這樣才叫做被警察釣魚


___喬飛____囧rz___ wrote:
釣魚是警察引誘你犯法...(恕刪)


原來是這樣啊~~~~
那請問大大,你圖片又沒有商標,是哪裡觸犯了呢?後續有怎麼樣嗎?
樓主後續與筆錄重點沒說清楚,這邊問題多需要您的說明。
___喬飛____囧rz___ wrote:
釣魚是警察引誘你犯法...(恕刪)


上面的大大說錯了,「釣魚」正式的說法叫"誘捕偵查",是合法的犯罪偵查手段。而相對違法的叫"陷害教唆",二者相同之處是都是由檢警偽裝犯罪人欲從事違法交易或以其他手法,引誘犯罪者現身交易或從事犯行。二者最大差別是犯罪者是否具初始犯意,如已具初始犯意,僅由檢警引誘現身,則為合法偵查手段。如未具初始犯意,而是由檢警引誘方萌生犯意從事犯行,則屬違法之陷害教唆行為。其所取得之證據,亦無證據能力。
故樓主販賣疑似仿冒商品,警方偽裝欲購買引誘樓主現身交易。是屬"誘捕偵查",因為樓主一開始就有販賣該疑似仿冒商品的故意了。
那要是樓主最後拿出來的產品,根本沒有品牌的相關字眼呢?警察還能抓嗎?
所以樓主究竟是賣正品還是仿貨阿?
Sayhey wrote:
前陣子出國買了那種很...(恕刪)

賣二手正版的應該沒關係。
世實危脆、無堅牢者,我今得滅,如除惡病。此是應捨之身,罪惡之物,假名為身,沒在老病生死大海,何有智者,得除滅之,如殺怨賊,而不歡喜。 其變寧唯一紀、二紀,

Sayhey wrote:
前陣子出國買了那種很...(恕刪)


應該是彰化衝業績專搞超小個人偉大


團體?我們不抓


我們只要抓小咖賺業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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