從事網拍工作,有一筆貨款要付款,直接從線上ATM轉帳
因為有很多家廠商,大部份我都設定常用比較方便,結果轉錯了轉到另一個人帳號
以下用甲乙丙來說明
我為甲,本來的廠商是乙,收到款的是丙
8/28早上甲匯款到乙,乙方下午來電說沒收到款項,甲方查詢之下發現款項會到丙方那邊去
乙方說要我提供丙方的資料他要自己處理,但甲方回應因為個資的關係無法主動提供,要先去問過丙方
甲方通知丙方有匯錯款項到丙方帳號之內,詢問丙方是否可以歸還,手續費或者需請假之類的費用由甲方這邊支出(可扣除之後再把剩餘款項匯回),丙方說要去查詢確認有無這筆款項。
8/28晚上丙方主動來電,但說這幾天工作忙,請甲方給予時間,甲方同意。
9/1聯絡丙方,但丙方電話已經開始不接,聯絡丙方友人代為通知,同日晚上丙方弟弟通知甲方丙方最近幾天還在忙工作,希望再給寬限期,甲方同意。
9/4丙方依舊失聯,聯絡丙方友人,丙方友人回應已通知丙方,丙方也說會處理
9/9警局報案,警方當下未受理,協助通知,丙方依舊失聯,聯絡丙方友人,丙方友人也開始聯絡不到丙方
鑒於過往經驗,在下也知道大多數是以不當得利去法院聲請返還,但我這情況是,對方已經很明確知道他有收到一筆不是他自己的款項,卻沒有返還的意圖,到最後甲方、丙方友人、丙方弟弟也都連絡不到丙方,最後只好以侵占罪名提出告訴,但警方卻一樣不受理,要我去法院聲請不當得利。
如果是轉帳無對方資料,用不當得利我當然曉得,但現在的情況是,我手邊有對方姓名電話帳戶資料,對方也知道自己有收到這筆錢卻不想歸還,我還不能用侵占罪名提告??
之後今天又去了一趟,警員告訴我說他剛上完夜班要等他安排好時間我在去做筆錄???之後有問我要提告什麼,我說要告侵占加民事不當得利,警員說好,等他回去補眠之後再來跟我約時間,中午之後他有個同事打給我,說不當得利是民事,叫我先去法院聲請,請檢察官直接處理比較快,他這邊要刑事案件才能調動之料,我回該警員,那侵占不就是刑事了嗎?之後又是一些恩恩喔喔然後再請本來的警員跟我聯絡。
稍早的時候本來的警員有打來,還是講那些要我自己先去跑法院,我就說我要直接報案,因為我本身還要上班,只有早上中午比較有時間,警員最後還是跟我說那他橋好時間在跟通知我去,現在是報案還要等警員有時間嗎?????,另外一點就是因為帳戶本身是公司所有(老闆提供)但款項都是我在處理,之前問過公司附近警員也說我去做筆錄就好,因為帳號都是我在使用,但要報案回去戶籍地比較好,戶籍跟公司差不了多遠才又回去戶籍的派出所,現在戶籍的派出所說我要請老闆跟我一起做筆錄,所以我這邊的時間都要先敲定..現在反而是要等警員有空...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