網路上一堆人說民進黨坦護黑心廠商, 因為民進黨打算繼續推動修正「食品衛生管理法」,明確規範如何追討「不法利得」,避免重演追討「大統油」不法利得反遭取消的狀況。
年初遭馬政府反對而被封殺的舉證責任反轉,也要再放進去,必須由食品業者來證明這個食品或添加物不會造成人體健康之危害。

就我的認知如果出現食安問題, 現行法律是提告的人要提出證據, 但是因為政府的檢驗大家都知道出了名的參考用, 像這幾次的食安都是通過國家檢驗的, 所以舉證責任反轉是指不是政府要證明東西有毒, 是廠商要舉證自己的東西是好的, 像義美因為有自己檢驗實驗室, 就可證明無毒, 如果像頂新高層只會用嘴巴說, 會用最高規格檢驗的, 那在法律上是無效的, 請拿出證據........所謂"舉證之所在敗訴之所在", 不知道我的認知是不是對的

只是看到網路上一堆網軍反對"舉證責任反轉", 感覺是不是有人故意要讓對人民好的事情引導到錯的方向去??

請就"舉證責任反轉"討論, 不要牽涉政黨, 我只知道歐美這方面好像都是"舉證責任反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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