今天跟朋友準備去北港拜拜,在北港的華南路停紅燈時被撞,後面保險桿整個擦傷,撞到我車的人直接離開,我有記他的車牌,我也因為當時路上車很多先把車停到路邊在打電話報警,做完筆錄後警察是說由於那邊沒監視器,加上打給肇事者沒接所以先開一張記錄單給我,警察說如果有連絡到肇事者會請他去做筆錄,但警察說如果肇事者不承認,好像我只能自己用自己的保險去處理。
請問這樣我能向肇事者請他負責處理維修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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