小弟之前 有做網拍 所以去申請了行號 三個月繳一次稅金
目前因有穩定工作 網拍沒再做了 所以申請歇業
近日收到一張 單子 說有退稅1509元 就跑去國稅局領
拿到了一張支票 很高興的又轉往銀行
結果不給我領 說沒有印章(店印)
支票受款人欄位寫 XXX即XXXXXXX商行
XXX
上頭有我的名字及店名
我只有帶私章去 這樣不行嗎 我的名字 有兩個欄位耶
我去工商科申請歇業時 說店印找不到 掉了
也是很快的辦好歇業
離開銀行時 有看刻印章的店 也是乖乖的進去在刻一顆
等星期五放假在去報到一次了
只是我很疑惑 領支票一定要這麼不方便嗎