http://tw.news.yahoo.com/article/url/d/a/071008/4/lzm1.html
其中有一段
"人越活越久,為防範醫療險保單在「理賠金額無上限」或「理賠日數無上限」之下,造成保險公司日後財務窟窿過大,金管會保險局要求九月一日起,保險公司賣出的醫療險保單,要嘛,須設計成理賠有上限,要嘛,須有保費調整機制,即須事先講好,如果理賠率變高了,必須動態調漲保費。"
站在消費者的立場...當然是繳越少錢...獲得越多的保障越好
可是為什麼不是用市場機制,或是去審核保險公司的財務狀況
而是犧牲掉消費者的利益呢???實在是搞不懂???