是這樣我已收到支付命令確定證明書,接下來法律途徑該如何?
網路寫要去法院聲請強制執行,轉成債權憑證?(這部份還要繳1000元? )
還是先憑這張去國稅局清查對方財產,在將相關稅務資料呈給法院?…………這樣就不用再花錢,那1000塊?

PS:因為請求金額(對方欠錢未還)不是很多
附圖一張

請問 支付命令確定後續動作……
*冬天吃薑母鴨最好* wrote:
是這樣我已收到支付命...(恕刪)

拿確定的支付命令併同債務人基本資料去國稅局查債務人財產,

查完後,再依查得財產資料,聲請法院強制執行

如果執行不到任何財產,才會發債(獎)證(狀)給你..

執行費是債權額的千分之八,但執行標的金額或價額未滿新台幣五千元者免繳執行費

VICKYLOVESME wrote:
拿確定的支付命令併同債務人基本資料去國稅局查債務人財產,


如何去國稅局 "查到" 債務人的 "所有" 財產?
要填哪些申請資料??

之前一個政府相關人員欠錢,
結果竟然查不到任何錢
名下只有一台破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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