是這樣我已收到支付命令確定證明書,接下來法律途徑該如何?網路寫要去法院聲請強制執行,轉成債權憑證?(這部份還要繳1000元? )還是先憑這張去國稅局清查對方財產,在將相關稅務資料呈給法院?…………這樣就不用再花錢,那1000塊?PS:因為請求金額(對方欠錢未還)不是很多附圖一張
*冬天吃薑母鴨最好* wrote:是這樣我已收到支付命...(恕刪) 拿確定的支付命令併同債務人基本資料去國稅局查債務人財產,查完後,再依查得財產資料,聲請法院強制執行如果執行不到任何財產,才會發債(獎)證(狀)給你..執行費是債權額的千分之八,但執行標的金額或價額未滿新台幣五千元者免繳執行費
VICKYLOVESME wrote:拿確定的支付命令併同債務人基本資料去國稅局查債務人財產, 如何去國稅局 "查到" 債務人的 "所有" 財產?要填哪些申請資料??之前一個政府相關人員欠錢,結果竟然查不到任何錢名下只有一台破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