情況如下,4/14日早上,我在台中港路等紅燈,綠燈準備起步時就被撞了。當下只想快把事情處理好,因為開會快來不及了,所以留下我的電話給對方,對方說會line我,或打電話給我。我以相信人性本善的原則,只說到你照個相,請您認識的保養場估個價,到時再看如何。結果等到今天,但對方一直沒有聯絡。心裡真的是對人性…唉。我當時還對車主說一句:「互信原則」,且現場都因為我們而塞車了。所以留我電話給對方後,我就走了。
但好在我有照下對方的車牌,我想請教大家的意見如下。就是我本意就不用對方修我的車,因小傷,不修沒關係。我在意的是對方現在來個射後不理,連個訊息也沒有,是想說我沒你的聯絡資料,也拿你沒法子嗎?
對方應該以為我當下沒照相(其實我有照一張,只是我快速照一下後,就跟對方說,你照就好,因為要請人估價)。
現憂我想說去警局報案,然後請對方出面合解。合解的條件是「請去捐款給慈善機構,我看到收據就合解」金額捐三千即可。請問這樣的處理方法可行嗎?警察局會受理嗎?謝謝。
我附上我車子及對方的照片。請大家參閱。再次謝謝大家提供意見。
PS:我開完會時,還心想,若你打來。我只會說,算了,這種小傷去烤漆,浪費錢,沒事,不用了。
但一直到今天,沒消息…OOXX。
PS2:捐三千元,太多還是太少,請指教。
PS3:一定要給這種人學乖,射後不理,不負責任。
第一張是對方的車

第二、三張是保桿的傷,小傷。本車是原漆(1989年的W126,傷已見底漆)
那個一點一點的就是後方車子的水箱罩痕跡,二個點就是對方車牌螺絲刮的。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