當作純聊天就好,我突然想了很久又沒結論的問題,
假設,
前提是假設,以下都是狀況劇,
我是一個生意人,
有一天,外面大家都賣泡麵,也有很多店家都有賣泡麵,
為了創新商品,我想到,其實泡麵裡面可以加個蛋!!!
所以,我推出了泡麵加蛋的料理,
前提是,這是我首創!!!
但因為創意點太小,很容易被模仿,因為雞蛋取得太容易了!
所以要模仿太簡單!!
然後,我是不是可以把這個創意去申請專利阿!?
所有泡麵加蛋,只能由我來賣!!
低調憲 wrote:
當作純聊天就好,我...(恕刪)
小弟剛好在專利界服務,就讓我講一下本人的矬見,首先,沒有不能申請的專利,任何東西都可以申請專利,但是審查過不過是另一回事,申請跟核准基本上是兩回事,再來專利審查基準裡面有一項是說,你的發明或是創作必須無法讓人輕易聯想到,這樣才會具有進步性,例如一張椅子有4個輪子,你發明一張椅子有5個輪子,那你5個輪子的椅子就沒辦法核准專利,因通常一般人很容易聯想到,你的泡麵加蛋也是一樣,除非從來沒有人在泡麵裡頭加過蛋,或是想到過在泡麵裡加蛋,你的加蛋泡麵才會有進步性,也才有可能取得專利,不然牛肉麵早就被申請專利了,哈哈
PS:沒有不能申請的專利,附圖為珍珠奶茶的專利,有興趣可至智產局調整件說明書出來看,內容滿有趣的



,稍稍修改配方換成類似替代物專利不就破了嗎?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