民國89年間,當初家中長輩買房子,用哥哥的名子登記,後來不知長輩缺錢,拿房子去借貸,後來無力償還,導致房子被法拍!長輩都說沒事... 只說要哥哥跟公司說,領薪資變更現金。 由於最近哥哥換了公司服務,無法提供現金薪資(都轉帳)。現在收到台中法院來信,主旨:債務人 服務於櫃公司每月薪津(包含薪俸,各種津貼,補助費,獎金等在內)在1/3範圍予以扣押。請問 只能眼睜睜看薪資被扣嗎??
tel2240536 wrote:請問 只能眼睜睜看薪資被扣嗎?? 請求權時效快過的債務銀行都會拿出來清一清一切合法不想被扣薪好像也只能脫產了不然就是跟銀行談判,少還一點15年的本金+利息+違約金為數可觀
tel2240536 wrote:請問 只能眼睜睜看薪資被扣嗎??...(恕刪) >>>基本上 , 欠債還錢天經地義的事你說是15年前的事那就打通電話給承辦書記官 , 問債權人的人執行名義是否還在時效內如果是 , 沒辦法如果不是就去聲明異議 , 主張時效消滅另外如果不想被扣 , 就離職吧!找一份不用報稅的工作亦或者跟銀行協商看打幾折一次付清 , 或減債協商後 , 分期付款此方式 , 才是一牢永逸的方法
好慘這應是固定時間用債權憑證去查財產所得執行的肯定要背這筆債務一輩子了請實際用錢的親戚出來清一清吧....不要相信那個只領現金就沒事的謊言了除了打零工,其他正常的工作,只要有給勞健保+扣繳憑單,就肯定可以執行到薪水另外你哥這輩子都不能有財產(房子、汽車),要不然也是可以被執行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