今年年初發生車禍 是在十字路口 初判是雙方號誌燈 無法研判之類的 然後鑑定報告(花錢的) 是我闖紅燈可能性較大 監視器只拍到車流 但我非常確定我是綠燈 我起步確實比較快 但我很確定是綠燈 而對方只打算賠幾千 但是我去給人家估算都至少三萬以上⋯而我當時被撞休了一個多月 (機車被貨車撞)這樣我該告他過失傷害嗎?勝算高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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