前幾天,騎機車時目擊了一個我覺得有點離譜的交通事故。
情況是這樣的。
看來是有機車擦撞後,倒在機車道[中間],開車的人都知道此時要在事故處前5-30公尺處放置交通錐,以警示後面來車不會產生追撞。
但事故現場,有幾個人(不知道是旁邊的好心路人還是沒受傷的事故主)。居然就直接沒有任何防護的站在馬路中央揮舞雙手(在我看來非常危險......是肉身擋車嗎)
由於當時是晚上,揮舞雙手的人又穿著深色衣服,因為我車速還不算快,遠遠的有注意到"前面怪怪的",路中有許多異物且有人在揮手(從那個距離還看不出是事故),我就更減速下來了。
結果不幸的是,在我前方的人應該是車速比較快,然後也沒有即時發現前面的情形,整台機車完全就是往倒地機車衝撞過去。。不用說,這位來不急剎車或閃避的騎士倒地了。
於是變成三台機車的事故......
在感到非常誇張的同時,也不禁思考。對汽車來說有標準的交通錐放置規則
但是像這樣在車流量高的要道中央的機車事故,應該是要怎樣做才能合理避免後面來車的追撞?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