請問各位有經驗的大大們我已經跟我家人快兩年沒有聯絡 簡單一點就是關係非常不好我爸以前很好賭 而且他感覺有精神異常 我是阿嬤帶大 所以她也不知道現在我都一個人關於繼承財產 我已經21歲了 這程序從頭到尾能不能我自己辦就好?因為他們絕對不會出面辦理 尤其是我爸謝謝大大們
猛草菇菇 wrote:請問各位有經驗的大大們我已經跟我家人快兩年沒有聯絡 簡單一點就是關係非常不好我爸以前很好賭 而且他感覺有精神異常 我是阿嬤帶大 所以她也不知道現在我都一個人關於繼承財產 我已經21歲了 這程序從頭到尾能不能我自己辦就好?因為他們絕對不會出面辦理 尤其是我爸謝謝大大們...(恕刪) 拋棄繼承很麻煩,要到法院,約3個月,拋棄繼承的人自己就可以辦。繼承財產無法親自辦理的必須要繼承權人的印鑑證明及委託單據,光是自己一個人是沒辦法處理的。
2009年5月22日, 經三讀通過, 民法繼承編及施行法部分條文, 採全面限定繼承, 繼承人不需擔心繼承到負債的問題了.所以你不需特別去辦理拋棄繼承, 也不用擔心因為失聯, 其它前面順位繼承人拋棄的負債輪到你繼承.
o-_-o wrote:2009年5月22日, 經三讀通過, 民法繼承編及施行法部分條文, 採全面限定繼承 正解。但是限定繼承有個麻煩的點,就是必須要檢附所繼承物,已確定是否 繼承 > 負債。如果妳非常確定 ( 繼承 < 負債 ) 或是 ( 完全不想繼承任何事物 ),還是去跑一下拋棄繼承比較妥當。一定是要人往生了,才能拋棄!一定是要人往生了,才能拋棄!一定是要人往生了,才能拋棄!
是怕將來的負債變成你的.這點可放心好了. 政府已經修法改限定繼承. 人死後才能繼承.就法律來看. 當人死後,公開/合法的財產會被揭露. 如果資產大於負債. 就扣完還給債權人後剩下來的就給繼承人. 如果資產小於負債.那就是債權人間的問題. 扣不夠的,債權人只能認了,不會移轉繼承人(所以千萬不要亂簽名.簽名劃押就不受繼承法規範).如果是地下金融,來就報警吧.