瞳顏無忌 wrote:得罪廣告贊助商,小...(恕刪) 我覺得這樣做是在整廠商吧,打30秒廣告可以先讓人家看5秒後決定要不要略過..像YOUTOBE這樣..我的公司要是被這樣放廣告我一定要求撤掉貓貓籠九 wrote:想尻尻...(恕刪) 要去華西街找找,我這邊沒有東西可以尻喔
街角的癡漢 wrote:我覺得這樣做是在整廠商吧,打30秒廣告可以先讓人家看5秒後決定要不要略過..像YOUTOBE這樣..我的公司要是被這樣放廣告我一定要求撤掉...(恕刪) 自然是這樣沒錯。收廠商廣告費不露出廣告 -- 違約賠錢。依合約強行置入廣告30秒又被網友罵到滿臉豆花。天下沒有百利而無一害的方法,所以要通權達變,兩害相權取其輕,兩利相權取其重,即是可行之道。站方依約 -- 我有照合約擬辦30秒廣告。網友有權 -- 消極等候看完或5秒後掠過。相信雙方一定是達成共識才會合作關係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