想請問之前有朋友送我一個零錢包是LV的
但之後去門市買真品時被櫃姐告知才知道是仿品
但是因為商品很新
所以捨不得丟但是也用不到,又無法上網轉賣會觸法
因為我本身有在賣家裡2手的東西
想請問如果在網路上買家買我其他商品
我就把這個LV錢包放在包裹裡面送對方 這樣有違反商標法嗎?
當然我在拍賣頁面上沒有說買什麼送零錢包之類的,也沒有跟買家說要送她這樣東西
只是隨手把這個商品包在出貨的包裹裡面送買家而已
這樣有觸法嗎?


MOMO毛兒 wrote:
想請問之前有朋友送...(恕刪)


直接送朋友做人情就好啦~

繞這麼大一圈?
因為有用過雖然很新但是還是不想把2手東西送朋友,感覺很沒誠意,而且我不會送朋友仿品
為什麼不考慮留著作紀念呢
不是朋友送的嗎?
雖然是仿品
但有紀念價值的東西不一定要送人吧
因為我家的房子很小,沒辦法囤積太多東西雖然只是個零錢包但是他還滿大的,又加上盒子後更大,也是會佔空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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