如果我要坐捷運從淡水站到新店站面交東西
去:一小時30分
回:一小時30分
這樣我可以在新店站面交完,然後到紅樹林站出站再進站回淡水站嗎?
會不會時間太久被罰錢??
a6616 wrote:
如果我要坐捷運從淡...(恕刪)
我只知道..兩個小時內可同站進出。
不好意思,上面說錯了,
剛查了一下規定如下:
「臺北捷運系統旅客須知」,該須知第13點規定「旅客持用車票,
除因可歸責於本公司之事由外,經驗票閘門進入付費區至離開付費區
之停留時限規定如下:
(一)不同一車站進出,最大時限為2小時;
(二)同一車站進出,最大時限為15分鐘;違反前項規定者,
除應付之票價外,應於車站詢問處繳交或由驗票閘門自動扣除
車站公告之單程票最低票價之金額。」
第14點規定「同站進出者,應支付車站公告最低單程票票價。
如屬特殊狀況(民眾借用付費區廁所,或旅客剛進站後立即出站,無搭車事實),
可洽站務人員協助處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