在2009年 回應文章 居然被告了 (9/9更新 收到傳票了 )

剛剛接到電話

要去做筆錄

有人也被告的嗎

2009年回應的文


以下是我回的文 某01鄉民問某婚友社
我只是回朋友的經驗而已

回文的內容如下 :

(前面沒引言發文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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繳錢認識女生 開始會找打工的正妹來跟你認識
讓你以為很多正妹可以認識到
當你滿心歡喜 加入會員後 可能幾萬塊
發現正妹怎麼都不見了

花幾萬塊入會員 可能連手都牽不到

不如拿去吃豆干比較實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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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回來了

特地去台北xx分局

警察也感到無奈

因為我文中也沒有指名道姓說店家

只是把朋友的經驗說出來而已

也沒有引言

做一下筆錄就走了

警察也覺得不知所謂

7年前的文章還要告

但是沒辦法 有告訴就要這樣

他說檢察官應該不會起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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9/9 更新

今天收到法院傳票



要去偵查庭了

有經驗的大大分享一下嗎





HOOK123 wrote:
剛剛接到電話大安分...(恕刪)


沒耶

我爸我媽我老婆我朋友都沒通知我 換了好幾個門號了

我會不會已經是通緝犯了
看對方提告甚麼吧

如果是告妨礙名譽
你只要有找到曾經的會員證明你說的話
也許勝訴機會很大

不一定要跑警局
被告要等檢察官起訴才成立
那種到處亂告人的
一看就知道吃飽太閒
不要理他就好了
等收到傳票再處理都來的及
哪這麼多時間為了那種XX跑警局阿
笑死
HOOK123 wrote:
剛剛接到電話 大安分...(恕刪)

你有說你是梁朝偉嗎?

小河彎彎向南流 wrote:
你有說你是梁朝偉嗎?



沒用啦

要說是陳永仁啦
貓貓籠九 wrote:
沒用啦要說是陳永仁啦

不行


陳永仁怕臥底身分曝光

小河彎彎向南流 wrote:
不行
陳永仁怕臥底身分曝光



不能講陳永仁
那只能講我想當個好人

小河彎彎向南流 wrote:
你有說你是梁朝偉嗎...(恕刪)




叫我喔?

HOOK123 wrote:
剛剛接到電話大安分...(恕刪)


要幫你去檢舉那篇文

讓他回收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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