台灣有那一種公務人員有往生後退休金子女續領的?

最近聽朋友說家中父親過世說在中研院 退休金(終生俸?)他們家有繼續在領

有這種事情嗎

中研院好像福利真的滿不錯的

朋友的弟弟在裡面上班 聽說採購腳踏車都買那種 "腳踏車界超跑級的" 名目是 院區內交通使用

方水辰 wrote:
最近聽朋友說家中父親過世說在中研院 退休金(終生俸?)他們家有繼續在領
有這種事情嗎
中研院好像福利真的滿不錯的
朋友的弟弟在裡面上班 聽說採購腳踏車都買那種 "腳踏車界超跑級的" 名目是 院區內交通使用

我聽過的是『遺孀』可以續領一半
但『子女』是不行的。

所以,就像日本一樣,為了續領政府的年金,有些日本子女會隱瞞家中老人已去世
的消息,繼續領地方政府的年金。
台灣不也是有些子女,讓年邁的老人繼續在安養中心插管維生,好繼續領錢。
(當然,不能排除有些人真的只是為了等待一個奇蹟﹚
應該沒這麼好康吧
方水辰 wrote:
最近聽朋友說家中父...(恕刪)
方水辰 wrote:
最近聽朋友說家中父親過世說在中研院 退休金(終生俸?)他們家有繼續在領


簡單的說, 公務人員退休時, 一般可以選擇領一次性退休金(等同勞保退休金), 領月退休金(終身俸), 兼領(一半一半).

但是萬一退休後選擇月退或兼領, 結果沒幾年就回蘇州賣鴨蛋了, 實際到手的比一次性退休金少了一大截怎麼辦?

於是有了撫慰金的設計, 退休公務員身故後, 家屬(配偶以外, 依1.子女 2.父母 3.兄弟姐妹 4.祖父母, 依優先順序支領1/2, 配偶領1/2)可以領已經領的月退金與一次性退休金的差額, 再加6個月的本俸(實際月薪的3-4成).

可是萬一配偶或子女沒有謀生能力呢? 簡單的說可以選擇不領撫慰金, 改領原本月退金一半, 領終身(配偶滿55歲或無謀生能力, 子女, 父母等家屬無謀生能力等), 或是領到成年(未成年子女者), 或是從55歲開始領終身(配偶未滿55歲).

大概是這樣, 詳細內容請去看 "公務人員退休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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