事情是這樣子的,最近因停紅燈轉綠燈起步時遭後方車輛(公司用車)撞擊,車上我老婆和6個月的小孩沒受傷,汽車維修由對方保險理賠,
一開始在警局時肇事者老闆非常客氣,一直說一定會負責一定會負責的.....
維修差不多2X天,期間恰好遇到雙十節,我需要用車返鄉(桃園工作,老家在台中),
因此有跟對方說明我必須租車4天回台中(無法坐台鐵,原因小孩6個月,嬰兒用品&奶瓶消毒鍋等等,再加上2大人行李),
租車前有電話跟肇事者老闆說要租車,那老闆還說這要求合理,會負責,
最後修好車後我提出以下賠償
1. 租車費(格上租車)4日 8400----為何不租便宜的,因時有耳聞一些小租車廠還車時有一些紛爭,所以挑選有品牌的,我想風險不應我來承擔.
2. 計程車費用共1380---期間借車還車借車還車修車廠來回等費用,不太能找到有人可以借2X天的車,所以分好幾人借.
3. 請假兩天以上 我只算兩天3XXX---借車還車須配合對方時間,汽車修護來回需上班時間處理
4. 油錢 1000 ----借車從對方家到我住的地方油錢應該由對方出,來回修車廠也是,但無名細我收個意思.
就這四點費用,
我傳訊息給對方問有沒有問題,一開始它們都沒回覆,等到約好簽和解的那天,
我們約早上10點,結果對方9:30才打電話來說保險有意見,先取消再找時間............
就在今天我打電話給肇事者老闆時態度180度轉變,
說它們只肯賠償5000,說什麼這是意外大家都不想這樣,肇事者說只想陪計程車錢1380,他這個老闆還自掏腰包加到5000,
還說就算我去告贏了,汽車維修理賠還會有折舊,加起來你也不划算拉,還反問我說你知道你修車費多少嗎?明年保費他要增加多少你知道嗎?
最後我費用一條一條跟他說:
1. 租車費8400,當初電話中肇事者老闆答應的,今天反而說你租這麼貴的,而且他以為是1天........
2. 計程車費用共1380----他說它們肯付這一筆....還自掏腰包加到5000........
3. 請假兩天以上 3XXX-----直接回憑什麼要他們出.............
4. 油錢 1000 -------直接回憑什麼要他們出......
由於這場車禍沒人受傷,我原本認為實支實付就好,因肇事者看起來很年輕也不想造成他太大負擔,所以期間盡量跟朋友同事借車,
期間我借車還車處理事物都是我在外頭跑,肇事者生活都沒改變,一樣上班下班休息,期間一通電話慰問都沒有,
想到這裡真的很心寒,沒想到今天他們的態度就是這樣,
後來我問我的保險業務,他說修車會不會有折舊不是絕對,就算有也可以用我的保險支付所以不用擔心,
保險業務跟我說要告他們也沒關係,修車費用由他們向對方保險索賠,我只要針對上述賠償就好,
請問各位有經驗的大大,我如果提訴訴訟,判賠會低於5000嗎?
因為它們不負責的嘴臉,我還可以提出其他賠償嗎?
我的求償會不合理嗎?
訴訟期間所產生的費用,如交通費,請假費用可要求對方賠償嗎?
其他我要注意那些問題呢?
請大大們幫幫忙,我也是第一次要處理這種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