shortman wrote:請問各位大大台灣地...(恕刪) 搭版借問一下~像我手機有微信支付餘額可以付款,所以我可以直接用餘額去讓店家掃描付費??裡面有幾千R的貨款,但是放著也不是辦法,轉去戶頭又怕臨時需要用到,上次在台灣要付款還失敗。 哪有姑娘不戴花 wrote:支付保或是微信支付...(恕刪) 這種支付方式絕大部分已婚男子都在結婚當天自動灌好程式了,結婚後開始的薪資帳戶主動變成我老婆的帳戶
這目前是卡在 台灣這邊電子支付相關法規還沒開放中資經營相關業務⋯因為現在中國這些都「實名化」了,其實很容易判斷,系統不讓綁定台胞證的人交易,店家也沒輒。因為正規的做法是商家必須要與金管會核可的銀行合作,中國人在台灣用這些支付付款後4-8個工作天轉為台幣或美金匯入店家的銀行帳戶⋯所以台灣人支付寶、微信支付若要在台灣直接消費,只能是遇到一些自己跑去中國以個人名義開戶的小店 當然就等同個人間互相轉帳是可以用的。
櫻花小天 wrote:如果用台胞證綁定的都沒辦法在台灣使用(台灣的是給陸客用的) 並不是全然這樣要看支付寶開店者的身份如果是用中國籍身份或企業所開設的支付寶店家拿來台灣做生意就沒有限制一定要中國籍才能消費了簡單來說大陸人來台灣開的店,台灣人就可以用支付寶付款