前一陣子。隔壁來了一個男的住戶。我住的是大樓套房式的。大樓是全面禁菸的。連同陽台也不能抽。我去問過大樓管理員。因為我的陽台是跟他很大。都是小小的陽台。他就在陽台抽菸。我對菸味很反感。菸多少都會飄到我房內。導致我都沒辦法開陽台的門。我有寫紙條投在他郵廂反應。但無效。他就是不願意從9樓下到一樓大們外抽 大樓管理員說可以拍照做證據。就可以強制他搬家。那這樣拍他會不會有肖像權被告呢?請大家幫忙一下。或是有何方法可解決此問題?謝
不會肖像未經同意被公開才有所謂當事人的『肖像權』(民法:人格權)被侵權了例如:拍照檢舉他人抽菸丟菸頭、亂丟垃圾合法的還有獎金拍照他人抽菸丟菸頭、亂丟垃圾,但是不檢舉,反而貼在網路給人公幹那就會有被告的風險