在台灣的外勞愈來愈多,但感覺法治觀念還是很差,政府是否應該要立法,強制規範在台的外勞都必須定期上課,特別是交通法規的課程?
尤其是要趕緊立法:購買騎乘電動腳踏車,也必須通過考照,才行上路!
外勞沒辦法考照,所以無法騎乘機車,更無法開車,但這幾年有大量外勞購買電動腳踏車,穿梭在大街小巷,無論單騎還是雙載,我就發現他們的騎乘方式,很多都是不怕死的行為,講難聽一點,沒害死自己卻先害死別人,很要不得!
舉例:
1. 昨晚開車回家路上,經過一個十字路口,我方綠燈前行,大約20公尺前,前車先行通過,我跟在後頭眼看安全,加點速度也要通過,這時突然衝出一個外勞,正騎著一台電動自行車闖紅燈強行穿越,我緊急剎車,還好車速不快,約五公尺前車速已減,眼睜睜看著那位外勞從我眼前過去,當然我也很不爽地按下啦叭警告,他也嚇到....
2. 我等著紅燈,前方是一台廂型貨車,一位小姐騎著機車從前方路口左轉過來,當她轉過來之時,一外勞騎著腳踏車從我車前方不怕死的穿越,小姐因被貨車擋住視線沒注意到外勞突然出現,緊急剎車就滑了出去,身子半部,手,腳全都破皮流血...肇事的外勞呢? 頭也不回的逃之夭夭.....
我相信這只是我個人碰到的冰山一角,台灣外勞的肇事率只怕愈來愈高,應該怎麼反應給政府,才能獲得重視與改善呢?